聯邦法院裁定美國邊境人員在搜索手機前必須取得搜索令
紐約一家聯邦地區法院裁定,美國邊境人員在搜查穿越美國邊境的美國人和國際旅客的電子設備前必須獲得搜索令。 7月24日的裁決是最新的法院意見,它顛覆了美國政府長期以來的法律論點,即聯邦邊境人員應被允許在入境口岸,如機場、海港和陸地邊境,在沒有法院批准的搜查令的情況下訪問旅行者的設備。
支持這項裁決的公民自由團體對判決表示讚賞。
這項裁決明確指出,邊境人員在進入被最高法院稱為’個人生活之窗’的地方之前需要獲得搜查令,提起訴訟的團體之一、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的高級顧問斯科特-威爾肯斯(Scott Wilkens)在周五的一份新聞稿中說,”這項裁決明確指出,邊境人員在進入被最高法院稱為’個人生活之窗’的地方之前需要取得搜索令。
地方法院的裁決在整個美國紐約東區生效,其中包括紐約市內的機場,如美國最大的交通樞紐之一約翰-甘迺迪國際機場(John F. Kennedy International Airport)。
負責邊境安全的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發言人沒有在工作時間以外回應置評請求。
法院的裁決涉及庫爾博納利-蘇爾坦諾夫(Kurbonali Sultanov)的刑事案件,蘇爾坦諾夫是美國公民,2022 年他的手機在肯尼迪機場被邊境人員拿走,並被告知要提供密碼,當邊境人員告訴他別無選擇時,蘇爾坦諾夫提供了密碼。蘇爾坦諾夫後來提出申請,要求禁止從其手機中取得據稱是兒童性虐待材料的證據,理由是搜查行為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賦予他的權利。
美國邊境是一個法律上模糊的空間,國際旅客在這裡幾乎沒有隱私權,而美國人在這裡也可能面臨侵入性搜查。美國政府在邊境擁有獨特的權力和權威,例如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行設備搜查,而執法部門在沒有說服法官有足夠的嫌疑證明搜查正當的情況下,通常不能對已越境進入美國領土的人使用搜索令。
批評者多年來一直認為,這些搜查是違憲的,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該修正案保護個人的電子設備不受無端搜查和扣押。
在法院的這項裁決中,法官部分依據了代表被告提交的一份法庭之友書狀,該書狀認為,無正當理由的邊境搜查也違反了第一修正案,理由是對新聞活動和跨越邊境的記者造成”過高”的寒蟬效應風險。
該案的法官引用了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和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提交的法庭之友書狀,並補充說,法院”也與[這些團體]一樣,擔心在邊境無證搜查電子設備會影響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其他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和結社自由”。
法官說,如果法院支持政府的觀點,即在邊境進行設備搜查不需要任何懷疑,那麼”政治反對派的目標(或他們的同事、朋友或家人)只需通過一次國際機場旅行,政府就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觸到最’私密的個人生活窗口’,”法官引用了美國最高法院早些時候關於手機隱私的一項裁決。
雖然法院裁定無證搜查蘇丹諾夫的手機違憲,但法院認為政府在搜查時是善意的,因此駁回了蘇丹諾夫要求禁止從其手機中獲取證據的動議。
聯邦檢察官是否會就這項判決向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包括紐約)提出上訴,目前尚不得而知。
根據海關及邊境保護局自己的數據,在2023 年期間,該聯邦邊境機構對國際旅客進行了41,700 多次設備搜查。
長期以來,立法者一直試圖封鎖邊境搜查漏洞,他們制定了旨在要求美國執法人員在邊境搜查設備時必須獲得搜查令的法律。兩黨立法最終以失敗告終,但立法者並未放棄徹底終結這項做法。
近年來,多家聯邦法院對邊境搜查做出了裁決,除非立法者儘早採取行動,否則邊境搜查的合法性問題很可能最終會提交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