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更新補助再次提高新能源補助2萬
相關部門近日發布通知,宣布將提高汽車報廢更新的補助標準,以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根據新政策,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註冊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公升及以下排氣量的燃油乘用車,將獲得更高的補貼。
其中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提升至2萬元,2.0公升及以下排氣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提升至1.5萬元。
新通知也明確,自《汽車以舊換新補助實施細則》印發之日起申請補助的消費者,將依照新標準執行。
此外,政策也加大了對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類柴油貨車,並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
具體而言,報廢並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可獲得8萬元補貼;僅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補貼3.5萬元;僅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可獲得3萬元補貼。
為了推動城市公車電動化,政策也提高了新能源公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的補貼標準。
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可獲得6萬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