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亞對違反該國消費者和數據法的Meta罰款2.2億美元
尼日利亞競爭監督機構週五宣布對Meta Platforms罰款2.2 億美元,因為調查顯示社交平台的資料共享違反了當地的消費者、資料保護和隱私法。
尼日利亞聯邦競爭和消費者保護委員會(FCCPC)稱,Meta 公司在未經尼日利亞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在其平台上盜用了他們的數據,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對用戶強行實施剝削性的隱私政策,並對尼日利亞人實施了歧視性的差別待遇,與其他擁有類似法規的司法管轄區相比存在很大差異。
Meta 公司沒有立即發表評論,但FCCPC 在一份聲明中說,該公司已提供了一些文件,並聘請了律師與該機構會面和接觸。
FCCPC 負責人阿達姆-阿卜杜拉希(Adamu Abdullahi)說,調查是與尼日利亞資料保護委員會聯合進行的,歷時38 個月。
阿卜杜拉希說,調查發現Meta 政策不允許用戶選擇或有機會自行決定或拒絕同意收集、使用和共享個人數據:”整個調查得出的結論是,Meta 公司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的行為構成了多次、重複以及持續的侵權行為……特別是但不限於針對尼日利亞數據主體的濫用和侵犯性做法。闡述立場、陳述、反駁、解釋或為其行為辯護的各種機會,因此委員會現已下達最終命令,對Meta 公司做出處罰。
最終命令規定了Meta 為遵守當地法律必須採取的步驟和行動。
今年5 月,土耳其競爭委員會在對Meta 的Facebook、Instagram、Threads 和WhatsApp 平台資料共享情況進行調查後,對Meta 罰款12 億里拉。
Meta 公司因涉嫌違反資料保護法而在歐洲和其他司法管轄區遭到反擊。 Meta 公司在未徵得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個人資料訓練人工智慧模型的計劃在歐洲遭到抨擊。
同時,南非競爭監督機構宣布計劃調查包括Meta 在內的數位平台是否利用新聞出版商的內容賺取廣告收入,從而與新聞出版商不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