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提出對外送騎手限速會對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近期,多地對於配送騎士行駛電動自行車的速度發布了規定,配送業或迎來巨變。 7月8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宣布要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其中,要求配送員限速以及一周三次違法行為將停單一天的處罰受到了廣泛關注。從社會安全角度來看,上述整治十分有必要。
此外,淄博、青島、珠海等地區也對外送騎士的騎乘服務推出了相關規定。
廣州新規限定配送時限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對騎士速度進行了明確規定,將督促配送企業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
此外,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對騎士的違規行為給予了更明確的處罰。計劃指導行業協會完善騎手管理系統,與市交警部門騎手交通違法行為實現實時對接,對一周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騎手實施全行業停單一天以上限制,遏制騎手交通違法行為多發現象。
對於本次廣州市市場監理局對於電動車採取行動,艾媒諮詢CEO張毅對第一財經表示,「從我們取得的數據來看,近年來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暴增,2023年比2022年上升63%,2024年目前看有相較於2023年數據持續上升的態勢。生命之間,應該充分尊重生命,無論是騎手的生命還是路人的生命。
從現有案例來看,騎士與行人發生碰撞造成健康傷害的案例不在少數。根據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2023年8月,外賣騎手李某駕駛二輪電動車送外賣途中,與王女士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刮擦,致王女士受傷,後經專業機構鑑定,其傷情已構成十級傷殘。事故經羅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外賣小哥李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王女士不承擔事故責任。
第一財經查詢裁判文書網,以「外送騎士」為關鍵字搜尋到的交通事故達1208起,其中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例為856起,涉及殘障賠償金的案例460起。
除了廣州,其他城市也注意到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問題。
7月11日,淄博市市場監理局發布《關於規範電動自行車線上經營與即時配送企業安全使用的告知書》,對即時配送企業及運力合作商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優化完善配送機制。合理制定配送規則,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優化考核規則,將配送騎手的守法守規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
6月份,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規範線上經營和即時配送企業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告知書》,同樣要求即時配送企業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
騎士擔憂訂單超時
去年8月,珠海城管推出《外帶騎士有序騎行服務公約》,將全市外送騎士納入數位城管網格監管。公約內容包括建立溝通管道、設定編號管理、明確獎懲機制、實現資料資源共享等六大項。
從監理數據看,外送騎士的超速頻次較高。根據珠海先前發布的數據,在2023年7月24日至28日五天時間,珠海數位城管就收集到騎士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超速1325人次、未佩戴安全頭盔805人次、騎行過程中操作手機735人次。
另一方面,騎士也關注到這項消息,但從現有的工作機制來看,部分受訪者認為,限速將對現有工作產生較大的影響。
外送騎士趙明(化名)對第一財經表示,目前站點所有騎士都使用電動自行車送貨,平均速度在45 km /h到50 km /h,以25km/h的標準相當於現有速度減半,「稍微給力一點的自行車都比這個速度快」。從工作情況來看,外帶騎士每天的送餐高峰為午餐的3小時和晚餐的3小時,高峰期一個小時能接6到7單,平峰期單量較少,騎手主要收入來自高峰期的訂單。
趙明認為,如果以25km/h的速度送貨,那麼高峰期會有一堆訂單超時,「6個單可能會超時5個,騎手也賺不到錢。」趙明表示,超時暫時沒有處罰,但會扣騎手的服務分,相當於處罰。此外,不僅訂單集中在高峰期,高峰期騎士等待出餐也有較多意外因素,「因商家而定, 訂單比較集中的時候,商家出餐速度肯定會慢一些,有的甚至一個小時出不來餐。不過,目前騎士一天有5次機會可以回報商家出餐慢,最多延時25分鐘。
另一位騎士王佳(化名)對第一財經表示,上述規定如果後續推廣,在單價不變的情況下只能考駕照用摩托車送單,「25的最高時速確實太慢,平台給的時間也短,遇到商家卡餐那就真沒辦法了。換租電池為主,月租一個月100多。
趙明則認為換摩托車不是好的選擇,「摩托車成本比較高,油價貴,摩托車一天的加油成本可能需要40元到50元,電池成本一個月最多300元。加上摩托車速度太快,也不是很安全。
對此,張毅表示,騎士配送速度的問題需要平台做出改變,是否能給予騎士更寬容的配送要求。同時騎士配送半徑也可以適當調整,有所縮小。此外,規則的改變需要政府的嚴格管理和企業的參與,以及有來自消費者的支持和諒解,共同為社會安全提供良好的環境。騎手工作是養家糊口,不應該為了所謂的速度和效率而忽視生命安全。從業者收入與安全的平衡需要政府的管理與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