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達與摩托羅拉訴訟新進展:可少賠約8.7億元曾被美國全球禁售
近日海能達發佈公告稱,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支持了公司針對版權域外管轄及分配的主張,其餘部分包括版權時效、商業機密等維持了一審判決。根據上訴法院的判決,摩托羅拉無權就海能達在美國域外銷售涉訴產品提出版權侵權索賠。
針對美國域內賠償,法院認定海能達對產品收益所做貢獻部分不應計入賠償範圍,並要求一審法院重新計算版權賠償金。
海能達表示,根據估算,公司涉訴產品在美國銷售金額佔比約為13%,版權賠償金額可望在原一審判決的基礎上減少約1.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8.7億元),具體金額以法院判決為準。
海能達表示尊重但不認可上訴法院關於商業機密的域外管轄、涉訴產品收益分配等判決,後續將依法繼續提起相關程序,請求上訴法院重新審視並再次判決。
此前,海能達曾因該訴訟案面臨美國全球禁售的困境,並被處以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直至完全遵守禁訴令之時止。
不過,美國上訴法院後來決定暫停執行一審法院對海能達頒布的產品禁售令及罰款。
海能達成立於1993年,在全球專網市場的地位僅次於摩托羅拉,在專網通訊領域有「小華為」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