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以證據不足為由上訴質疑歐盟的20億歐元罰款
今年早些時候,歐盟委員會對蘋果處以近20 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公司”濫用其支配地位”,在App Store 上提供音樂串流服務。歐盟監管機構稱,蘋果公司偏袒自己的音樂串流應用Apple Music,而不是Spotify 等其他競爭對手的音樂串流服務,阻止他們告知用戶可以選擇在App Store 以外以更便宜的價格訂閱。蘋果公司現已正式上訴,對此案提出質疑。
歐盟認為,蘋果不允許就替代支付選項進行溝通的做法屬於”不公平交易條件”,違反了歐盟反壟斷法。蘋果公司對此反駁稱,沒有”反競爭行為的證據”,歐盟的調查也沒有得出蘋果公司如何在音樂流媒體這樣一個繁榮的市場中阻礙競爭的可行理論。
Spotify 一直是公開質疑蘋果公司此類不公平做法時間最長的競爭者之一。多年來,Spotify 一直指責蘋果不公平地偏袒自己的服務,而不是競爭對手。該公司長期反對”30% 稅”,還斥責蘋果向應用程式開發人員收取每次下載50 美分的新費用(如果應用程式是在App Store 之外下載的)是對歐盟用戶的敲詐。 Spotify 也推出了一個名為”公平競爭時刻”(Time to Play Fair)的專門網站,解釋歐盟罰款的前因後果。
然而,儘管被課以巨額罰款,上個月蘋果還是拒絕了Spotify 的更新,因為該更新顯示,如果在歐洲App Store 之外進行訂閱,價格將有折扣。
蘋果公司向歐盟法院提出的上訴可能會將案件拖上數年之久,短期內不會有一個明確的結論,對於Spotify 等公司來說,這可能意味著市場上會有更多的不確定性和更多的障礙,在此期間,蘋果公司及其自身的服務也會間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