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回擊美國司法部反壟斷案要求法院立即駁回訴訟
蘋果公司已開始申請駁回美國司法部對App Store和其他反壟斷訴訟的起訴,按照訴訟程序,蘋果需要先提交一封最多不超過三頁的申請前信函,概述駁回指控的理由。蘋果今天向美國地區法官朱利安-尼爾斯(Julien Neals)提交了這封信,聲稱此案”遠遠超出了反壟斷法的外部界限”。
據蘋果公司稱,司法部以《謝爾曼法》第2 條為由提起反壟斷訴訟,只有證明三項具體指控成立,才能”通過訴狀”。蘋果表示,司法部必須證明該公司:
- 相關市場中的壟斷力量
- 有反競爭行為
- 它產生了反競爭影響
蘋果公司在信中繼續說:”這一申訴在所有三個方面都不成立。最高法院曾多次認定,本案的核心行為類型–即蘋果公司關於如何以及是否允許第三方訪問其平台的決定- -在法律上不會引起第2 條責任。
蘋果隨後表示,司法部指控其實施了限制措施,但蘋果未能證明這些限制措施產生了反競爭效果。蘋果公司”面臨著來自實力雄厚的競爭對手的激烈競爭”,不具備”確立或推斷市場支配力所需的市場份額”。
因此,蘋果要求法院駁回此案。但蘋果也進一步指責司法部試圖改變反壟斷法,認為法院”應拒絕接受其邀請,因其打算建立一個沒有任何法院承認的新的反壟斷責任理論”。
蘋果公司提交的這份動議前信函啟動了一個程序,接下來司法部將在本月底回應。之後,Neals 法官可能會召集雙方舉行會議。
所有後續步驟都取決於Neals 法官的決定,但假設蘋果獲準提交完整的駁回動議,時間可能不會早於6 月中旬。然後,司法部將再次提交反對意見書,蘋果公司則可以就此發表答辯狀。
如果案件進展到這一步,而法官沒有拒絕駁回申請,那麼很可能會舉行聽證會,但在一段時間內不會確定日期。不過,考慮到案件的範圍,法庭很可能會在9 月之前對駁回動議進行聽證。
如果蘋果公司的駁回動議未獲支持,司法部的案件將繼續進行,並進入全面聽證階段。具體日期仍由法院決定。
無論任何一方的結果如何,預計都會有上訴,因此該案件不太可能在幾年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