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反壟斷結案陳詞中質疑:很奇怪沒有人挑戰Google
根據外電報道,負責監督Google一項關鍵反壟斷審判的法官週四反覆表示,他認為一個強大的競爭對手搜尋引擎很難出現。在審判第一天的結案陳詞中,美國地區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Mehta) 與Google首席訴訟律師約翰·施密特林(John Schmidtlein) 反覆討論,質疑另一家公司是否可以積累開發搜尋引擎所需的資金和數據,最終與Google競爭。
梅塔表示: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這似乎是非常非常不可能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他補充說,他覺得奇怪的是,Google在一個市場上賺取了數十億美元的利潤,但沒有人試圖進入該市場來削減利潤。
Google去年獲得了近960 億美元的營業利潤,主要是透過銷售數位廣告實現的——它在這個市場上佔據主導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控制著美國約90% 的網路搜尋市場。
法官也質疑用戶放棄智慧型裝置上預先安裝的預設搜尋引擎的情況有多普遍。預設搜尋選項是試驗中的一個關鍵問題。
聯邦檢察官指控,Google每年花費超過200 億美元來保護其特許經營權,以確保其搜尋引擎自動回答蘋果iPhone 以及Safari 和Mozilla Firefox 等網路瀏覽器上的查詢。
美國司法部的律師聲稱,Google在預設搜尋合約上花費的資金(其中大部分資金都流向了蘋果)現在超過了其在提高搜尋結果品質方面的年度投資。
有一次,法官提到審判中提到的一個例子,即使用Microsoft Edge 的桌面用戶中80% 也使用該公司的搜尋引擎Bing,並質疑為什麼這不是默認值粘性的證據,因為只有20% % 在Edge 瀏覽器中切換到Google。
Google長期以來一直辯稱,它之所以如此成功,是因為它設計了最好的技術,而無需採取險惡的策略。
「Google之所以獲勝,是因為它更好。」施密特林說。 “每個走進法庭的人都說Google更好。”
施密特林告訴法官,蘋果可以選擇退出Google預設協議,並研究使用Bing 等其他選項作為預設協議,但仍堅持使用Google。
「他們選擇了Google。」施密特林說。
Mozilla 也曾嘗試改用雅虎作為其Firefox 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然後在2017 年改回Google,這主要是因為用戶的偏好。
梅塔也針對Google與蘋果簽訂的五年合約有何不尋常之處向司法部提出質詢,他表示,已經簽訂合約的公司在再次競標同一份合約時處於更有利的地位是很自然的,因為它們對公司有了解。
「你剛才描述的情況適用於任何合約。」梅塔說。
法官隨後詢問競爭對手是否進行了足夠的投資來與Google競爭。
「你可以談論競爭,但競爭對手對競爭負有一定的責任。」梅塔說。
美國司法部和Google的律師將於週四和週五在華盛頓特區進行結案陳詞,以結束四分之一個世紀以來最大的反壟斷案件。
在司法部針對Google的反壟斷案件的結案陳詞本週結束後,梅塔預計將在夏末或初秋發布裁決。如果他判定Google違反了法律,另一場審判將決定如何控制其市場力量。
針對Google的案件在許多方面與20 世紀90 年代針對微軟的案件如出一轍,其中包括它對一家著名科技巨頭構成的生存威脅,該巨頭的產品受到數十億人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