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ance 創辦人趙長鵬被判入獄四個月
Binance(幣安)創始人趙長鵬因未能建立足夠的反洗錢保護措施而被判處四個月監禁。趙長鵬曾是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的負責人,於2023 年11 月認罪。法官理查德-瓊斯(Richard Jones)說,趙某優先考慮的是”Binance 的增長和利潤,而不是遵守美國的法律法規”。雖然瓊斯認為趙某不大可能再犯,但其犯罪規模卻值得注意。
雖然趙在加密貨幣犯罪領域的知名度遠不如FTX 詐騙犯山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但他在加密貨幣世界中卻是一個更重要的人物。這位華裔加拿大企業家於2017 年創立了Binance。雖然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他被要求辭去交易所執行長的職務,但他仍然是該公司的控股股東。
檢察官在量刑備忘錄中寫道,由於”趙某不當行為的範圍和影響巨大”,他們要求判處三年監禁,是量刑準則18 個月的兩倍。他們也建議,對趙的量刑應”反映其犯罪行為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的重大危害”。
據檢察官稱,Binance 允許違反制裁的金額超過8.98 億美元,”違反美國法律的規模前所未有”。趙和Binance 的其他高階主管沒有遵守美國法律,包括《銀行保密法》(BSA),也沒有充分實施反洗錢措施。因此,伊朗客戶違反制裁規定,與美國客戶進行了至少110 萬美元的交易。古巴和敘利亞等其他受制裁國家也可以進行交易。
趙的律師在他們自己的量刑備忘錄中說,趙不應該被判入獄,因為”沒有任何一個與BSA 案極其相似的被告被判入獄”。趙從阿聯酋的家中趕來認罪,他的律師寫道,他在美國”遠離家庭、伴侶和年幼的孩子長達五個半月”,此外,Binance 已經採取行動來修復他們的反洗錢程序。
在加密貨幣界,趙長鵬長期以來一直以蔑視美國法律的牛仔形象著稱。 2022 年10 月,競爭對手交易所FTX 的首席執行官山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發推文(後刪除)稱,他”很高興看到(趙)在華盛頓特區繼續代表這個行業!
一週後,趙長鵬在Twitter上發文稱,他將出售所持有的FTX 代幣,以回應CoinDesk 的一篇大篇幅報道。由於Binance 曾是FTX 的早期投資者,這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金額。趙說:”我們不會支持那些在背後遊說其他行業參與者的人。”
透過公開他的交易,趙開始了對FTX 的攻擊,最終揭露了該交易所的詐欺行為。班克曼-弗里德在陪審團審判中被認定七項共謀和欺詐罪名成立,今年3 月被判處25 年監禁。
趙已經同意支付5000 萬美元的罰款,這與他透過Binance 賺取的約330 億美元財富相比微不足道。他也同意不對18 個月以下的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