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對蘋果新的App Store規則和收費標準表示不滿
幾週前,蘋果公司公佈了開發者透過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甚至是簡單的網路下載提供應用程式所必須遵守的規則。然而,這些規則限制性很強,歐盟委員會認為它們可能不符合DMA 的規定。
歐盟委員會”已就蘋果公司對替代應用商店的新收費結構展開調查”。委員會寫道:”蘋果公司針對替代應用商店和從網絡分發應用(側載)的新收費結構及其他條款和條件可能有悖於《數位音樂市場法》第6(4)條規定的義務。”
此收費結構指的是蘋果提出的”核心技術費”,即對於從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量超過100 萬次的應用程式(也包括下載更新),開發者每年將為每個首次年度安裝收取0.50 歐元的費用。
顯然,這對那些發現自己的應用程式大受歡迎的小型開發者來說可能是毀滅性的–他們不但不會慶祝,反而會為如何支付蘋果公司的費用而煩惱。而且,他們可能不得不停止更新舊應用程序,因為這會產生新的費用。
蘋果公司並不是唯一一個與委員會鬧得沸沸揚揚的所謂”守門人”,”自我推薦”通常是問題所在。例如,Alphabet 就因在搜尋結果中將自己的服務(如將Google Shopping、Google Flights、Google Hotels 等)排在其他公司的競爭服務之前而受到調查。此外,Alphabet 的”引導規則”可能會阻止開發者免費向用戶發送公司應用程式商店以外的服務。
亞馬遜也被指控自我推薦–亞馬遜是否將自己的品牌產品推到了競爭對手的替代產品之上?委員會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Meta 新的”付費或同意”模式也沒有通過嗅覺測試。去年,Meta 為Facebook 和Instagram 推出了付費免廣告套餐。委員會擔心,Meta 的”付費或同意”模式所強加的二元選擇可能無法在用戶不同意的情況下提供真正的替代選擇,從而無法實現防止看門人積累個人數據的目標。”
Alphabet、亞馬遜、蘋果、ByteDance、Meta 和微軟是2023 年9 月被指定的六家看門人,它們必須在3 月7 日之前完全遵守DMA 的規定。委員會確實給予了Meta 6 個月的延期,以完成Facebook Messenger 的工作,這項工作將允許其用戶與其他應用程式的用戶聊天。
請注意,這些都是初步調查,歐盟委員會還沒有最終確定守門人是否遵守了DMA。但如果答案是”不符合”,那麼這些公司可能會被處以最高相當於其全球年收入10% 的罰款(屢犯者最高可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