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面臨反壟斷集體訴訟原告指控iCloud業務操縱雲端服務競爭環境
原告在周五提出的集體訴訟中稱,蘋果公司不必要地限制某些iPhone 和iPad 文件在其iCloud 平台上的存儲,從而”操縱了雲端服務的競爭環境”。根據提交給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的訴狀,只有蘋果自己的雲端平台iCloud 才能託管蘋果手機和平板電腦的一些數據,包括用戶更換裝置時需要存取的應用程式數據和裝置設定。訴狀稱,這種武斷的做法”非法地’捆綁'”了蘋果的移動設備和iCloud。
訴狀還表示,蘋果公司的iCloud 在市場上佔據主導地位,估計佔有70% 的份額,在這種情況下,iCloud 產品是蘋果公司最賺錢的產品之一,利潤率高於其他產品,因為它”沒有受到競爭的約束”。
“蘋果公司將iCloud 的價格抬高到了幾乎全是純利潤的地步,與此同時維持這些價格的能力證明了它的壟斷地位。”
擬議的集體訴訟將包括一個全國範圍的集體訴訟和一個加州的子集體訴訟,這些用戶都是購買了iCloud 計劃並被多收費用的用戶。蘋果週五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訴狀稱,蘋果確實有雲端平台競爭對手,包括Alphabet 公司旗下的Google、微軟公司等大型科技公司,以及Dropbox 等專業公司。雲端儲存允許用戶遠端儲存和存取數據,然而,對於用戶來說,使用不同介面的多個雲端帳戶來儲存照片等非受限數據是一種”缺乏吸引力的選擇”。
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LLP 代表首席原告Julianna Felix Gamboa 和提議的集體。
該案是Gamboa 訴蘋果公司案,加州北區法院,案號第5:24-cv-01270 號,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