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高院裁定哈佛大學基於種族的招生政策違憲大法官當庭嗆聲
美國高院對兩起涉及美國大學招生政策的案件進行了宣判,推翻了美國高等院校沿用了幾十年的一項根本性招生原則。簡單總結一下,在兩起類似的案件中,美國高院分別裁定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在招生過程中部分基於學生種族的製度違反了美國憲法。這兩所學校也分別對應精英常春藤盟校,以及美國公立高等院校的金字招牌。
(來源:美國高院判決書)
因此,最高法院的判決意味著,除了軍事院校外,其餘所有高校都需要對照調整招生策略,一部分精英高校受到的影響將格外顯著。
本案的原告方是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FFA),代表超過2萬名聲稱因種族原因被精英大學拒絕錄取的學生及其家長。
什麼是基於種族的招生製度?
這種招生製度背後的邏輯也被稱為“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旨在處理某些群體歷史上曾經遭遇的歧視和劣勢狀態。在教育領域,這種情況逐漸演變為“種族配額”制度——通過為特定種族學生保留固定名額,來確保招生過程中的“多元化”。
近些年來,這種政策也逐漸變成了一種“逆向歧視”,而重視教育的亞裔成為最大的受害者。當然在美國的主流敘事中,白人也強調自己是這項政策的受害者。
與去年的墮胎權力案不同,這項判決對招生政策的影響仍比較模糊。只能說現在美國大學的招生辦公室需要在學業成績、體育及課外活動成就,校友、捐贈者偏好,和種族多樣性的優先級之間作出選擇,而不是自動提升某一類人的錄取優先級。
事實上,與墮胎權一樣,美國目前已經有部分州禁止學校依據種族進行招生。根據《華盛頓郵報》的統計,在2021年後9個禁止平權政策的州中,白人和亞裔在公立學校中被錄取的比例會進一步提升,而拉美裔、混血兒和原住民被錄取的比例會下降。
(來源:華盛頓郵報)
判決理由是什麼?
週四的判決延續了美國高院意識形態劃界的情況,包括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內的6名保守派大法官均投出贊成票。
羅伯茨法官作為代表撰寫了多數方意見。他寫道:“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平權招生項目,不可避免地以消極的方式利用種族,並且缺乏有意義的目的。我們從來沒有允許招生計劃以這種方式運作,今天也不會這樣做。大學的這項政策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非裔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在協同意見書中表示,大學的膚色招生政策與“色盲”的美國憲法背道而馳。兩個歧視性的錯誤不會“負負得正”。
值得一提的是,在羅伯茨大法官的意見書中並沒有提到“格魯特訴布林格案”,美國高院在2003年對該案作出判決,明確支持大學可以將種族作為錄取決定的一個因素,以建立多元化的學生群體。托馬斯對此表示,法院的意見正確地表明,無論出於何種意圖和目的,格魯特案的裁決已經被推翻了。
作為少數派,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在反對意見中寫道,美國高院的這份判決“膚淺”地將色盲原則鞏固為憲法原則,在一個普遍存在種族隔離的社會中,種族始終很重要,而且會一直很重要。
根據媒體報導,在周四的判決過程中,除了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宣讀法庭意見外,托馬斯大法官和索托馬約爾大法官均要求當庭宣讀他們的意見,這種罕見的行為旨在引發外界對他們觀點的額外關注。
對於異議者當庭宣讀意見,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律博客(SCOTUSblog)給出瞭如下介紹:
當法官們對這個問題有非常強烈的感受,或者想要強調他們觀點的重要性,或者可能擔心其重要性可能沒有被充分理解或重視時,他們會大聲朗讀他們的異議。大聲朗讀異議意味著給予它更多的額外強調,這表明與法院多數派存在強烈而深刻的分歧。
特朗普、拜登均第一時間表態
作為親手將3名保守派大法官塞進美國高院的角色,前總統特朗普趕在判決出爐後的第一時間發表聲明,高呼“今天是美國的好日子”。
美國總統拜登也在第一時間召開記者會,呼籲高校不要完全停止考慮申請者的種族逆境。拜登在白宮講話中表示:“我們不能讓這一決定成為最終決定。法院可以做出裁決,但不能改變美國的立場。”
近來屢屢留下名場面的拜登,也不負眾望留下新的篇章。在發布會結束後,拜登走到門口時突然停下來回應記者團的呼喊,留下一句“這(美國高院)不是一個正常的法院。”
(來源:白宮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