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推進規則將用戶數據的控制權從大科技公司手中奪回
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已經就一項新的數據法案達成臨時協議,該法案旨在規範消費者和企業數據在集團內的使用和訪問方式。歐盟行業主管Thierry Breton對該協議表示歡迎,他稱這是”重塑數字空間的一個里程碑”,將創造”一個繁榮的[歐盟]數據經濟,促進創新和開放的條件”。
路透社指出,簡而言之,該立法旨在讓歐盟的終端用戶對使用連接設備時產生的數據有更多的控制。正如歐盟委員會(去年提出該法案)的一份新聞稿所解釋的那樣,這包括讓用戶訪問由智能物體、機器和設備產生的數據,並在他們選擇的情況下與外界分享。
初步協議包括在不同雲供應商之間移動數據的新自由,促進互操作性標準發展的措施,以及給予公共部門機構訪問和使用數據的能力的規則,例如,處理公共緊急情況。反過來說,也有一些保障措施試圖防止非法的數據轉移。
但是,路透社指出,人們擔心《數據法》試圖迫使公司分享數據可能導致商業秘密的洩露,因此在立法中增加了一些措施,允許公司在可能面臨”嚴重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時拒絕數據分享請求。
歐盟《數據法》被描述為所謂的數字轉型的”最後,也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它是旨在全面改革集團數字規則的五項立法之一,與《數字市場法》、《數字服務法》、《人工智能法》以及相關但不同的《數據治理法》實現聯動。
在本周達成臨時協議後,《數據法》現在需要得到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的正式批准才能成為法律。然後,在歐盟擁有業務的公司將不得不在大約20個月後遵守其規則,這意味著數據法的措施可能要在幾年後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