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博通挑戰加州理工學院專利有效性遭美國最高法院駁回
據報導,當地時間週一,在一起專利侵權訴訟中,美國最高法院拒絕聽取蘋果和博通對加州理工學院數據傳輸專利有效性的挑戰。但與此同時,陪審團早些時候認定的兩家公司應支付給加州理工大學11億美元的賠償金額也被駁回重審。最高法院法官駁回了蘋果和博通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此前的裁決確認了一名初審法官的決定,不允許這兩家公司在加州理工學院的訴訟中對專利有效性提出異議。
專門負責專利案件的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這些公司的觀點,稱它們未能在早些時候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程序中提出這些觀點。而蘋果和博通辯稱,它們應該被允許在審理期間對專利有效性提出挑戰。
陪審團此前認定,蘋果和博通侵犯了加州理工學院的專利,要求蘋果支付8.378億美元的賠償金,博通支付2.702億美元的賠償金。不過,聯邦巡迴法院對賠償金額提出異議,將案件發回重新審理,以確定合適的損失賠償。
加州理工學院於2016年在洛杉磯聯邦法院起訴蘋果和博通,稱數百萬部使用博通WiFi芯片的iPhone、iPad、Apple Watch和其他設備侵犯了該高校持有的數據傳輸專利。
蘋果是博通芯片的主要買家,雙方在2020年1月達成了一項150億美元的芯片供貨協議,該協議將於2023年結束。博通估計,其收入的20%來自蘋果。
聯邦巡迴法院維持了初審法官的決定,不允許這些公司在現階段辯稱專利無效,因為它們本可以在提交給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查請求中提出這些觀點。
不過蘋果和博通對最高法院表示,聯邦巡迴法院對這項法律的解釋不准確,他們表示,法律只是不允許可能在專利審查過程中提出的觀點。美國政府在5月份敦促法官駁回此案,並表示聯邦巡迴法院對法律的解釋是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