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新規:快遞入櫃需收件人同意虛假簽收最高可罰三萬
廣州市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正式宣布,為進一步規範快遞服務行為,提高快遞服務水平,《條例》明確快遞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應當事先徵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完成投遞前錄入或者上傳虛假的投遞信息,最高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該規定公佈後得到網友的一致好評,並且大家都期待能夠迅速全國推廣。
造成這個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最近幾年快遞派送的混亂,幾乎所有收件人都遇到過快遞被提前簽收的情況。
另外,還有很多網友稱,某些快遞員經常擅自將快遞放到快遞櫃或者代收點,完全不會打電話確認。
如果真的能放到方便的網點或者快遞櫃倒也能接受,但大量用戶反饋稱快遞員只會放到自己方便的網點。
此外還有很多因為沒有提前溝通,甚至會把快遞錯誤放到別的小區網點,讓人非常崩潰。
而廣州此次推出的新規,能從源頭上直接避免這種情況的存在,讓用戶體驗更好,期待其他城市能夠盡快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