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盲盒經營者不得向未滿8周歲未成年人銷售盲盒
市場監管總局官方公眾號發布消息稱,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盲盒經營行為規範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為盲盒經營劃出紅線,推動盲盒經營者加強合規治理。
《指引》具體從四個方面予以規範:
制定負面銷售清單。對於不適宜進入盲盒領域的藥品、醫療器械、活體動物、易燃易爆物品等,提出不得以盲盒形式銷售;對於關係人民群眾健康的化妝品、食品,作出限定性表述。
明確信息披露範圍。要求盲盒經營者將盲盒內物品的商品價值、抽取規則、抽取概率等關鍵信息以顯著方式對外公示,保證消費者在購買前知曉真實情況。
鼓勵建立保底制度。鼓勵盲盒經營者通過設定抽取時間、抽取金額上限和次數上限等方式引導理性消費,自覺承諾不囤貨、不炒作、不直接進入二級市場。
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對盲盒銷售對象的年齡作嚴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滿8周歲未成年人銷售。要求盲盒經營者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鼓勵地方有關部門出台保護性措施,推動淨化學校周邊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