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女子被控謀殺4子女20年後驚天翻案:基因檢測結果顯示係自然死亡
據報導,2023年6月5日,已經入獄20年的凱瑟琳·福爾比格,由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州長批准後無條件赦免出獄。她曾被認為是“澳大利亞性質最惡劣的女性連環殺手”。2003年,法院認為她在十年的時間裡,先後殺死了自己僅有的4個孩子,其中帕特里克(男,8個多月)、莎拉(女,10個月)和勞拉(女,18個月)被認定為直接謀殺罪名,而長子迦勒吉布森(19天)判定是過失殺人。
為此,她被判有期徒刑40年,假釋期為25年。
自始至終,凱瑟琳都堅持自己是被冤枉的,如今提前出獄。
不僅僅是因為她本人的堅持,更是因為一份權威的科學醫學研究報告。
這份報告表明,四個孩子的死亡不是母親造成的。
連環謀殺四子案件
凱瑟琳的第一個孩子迦勒吉布森於1989年2月1日出生,出生的時候,他很健康。
然而到2月20日凌晨2點,睡在隔壁的凱瑟琳感覺迦勒吉布森睡不安穩,一直有發出聲音,便去查看。
發現時,他已經死亡,只有19天大。當時懷疑他的死因是嬰兒床窒息。
二兒子帕特里克是在1990 年6 月3 日出生,有過第一次的悲慘遭遇,這一次父親克雷格也在家裡照顧妻子和孩子。
10月18日,正在補覺的克雷格突然聽到妻子大叫,趕過來一看,發現妻子正在嬰兒床邊,而自己的孩子已經沒有呼吸了。
他立即撥打救護車電話並給孩子實施心肺復蘇術急救,送往醫院後,經過救治,孩子暫時脫離生命危險,但被診斷患有癲癇症和皮質性失明症。
4個月後,也就是1991年2月13日,二兒子因癲癇發作去世,只活了8個多月,當時就只有凱瑟琳一人照顧孩子。
接連失去2子,夫妻倆非常傷心,他們搬了新家,遠離曾經的傷心之地。
1992 年10 月14 日,女兒莎拉出生,但只過了10個月,她也去世了。
四女兒勞拉也難逃厄運,1996年8月7日出生,1999 年2 月27 日死亡,年僅18個月,也是活得最久的一個孩子。
就這樣,最小的19天,最大的18個月,四個孩子都夭折了。
當時夫妻兩個都很傷心,但一直都找不到死亡的真相,直到丈夫克雷格發現了凱瑟琳的日記。
當他看完這個日記之後,就將日記交給了警方,並聲稱是凱瑟琳害死了4個孩子。
7月3日,警局傳召凱瑟琳,針對日記內容盤問了9個多小時;
2000年,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警方求助英國兒科法醫顧問彼得·貝里教授的意見。
他認為:“一個嬰兒猝死是悲劇,兩個是可疑的,三個那就是謀殺,除非有其他證據表明無罪。”
有了彼得·貝里教授的結論,再加上當時四個孩子中,有三個是窒息死亡的,另一個大兒子雖然是癲癇死亡,但認為其癲癇發作也和窒息有直接關係。
因此,警方懷疑是凱瑟琳悶死、掐死或者其他手段讓孩子窒息死亡。
儘管當時沒有任何實質證據,但是案發時只有凱瑟琳在場,沒有其他人。
與此同時,凱瑟琳的日記中也表露出了謀殺傾向。
日記中,清楚地記錄著:莎拉因為照顧孩子壓力巨大,呈現出討厭孩子的情緒;孩子死亡後,她也沒有痛苦悲傷,而是異常冷靜。
最重要的是,她曾這樣描述薩拉的死亡:“她是在一點幫助下離開這個世界的。”
日記中的種種描述,都被警方認為是凱瑟琳殺人的自白,日記也成為定罪的唯一證據。
2003年10 月24 日,基於以上種種推測,凱瑟琳被判40 年監禁,30 年不得假釋。
2005 年2 月17 日,凱瑟琳不服上訴,法院將她的刑期減為30 年監禁,25 年不得假釋。
科學帶來真相:這是嚴重的誤判
一直以來,凱瑟琳都在為自己上訴,但均被駁回,維持有罪判罰。
凱瑟琳的支持者一直在提交請願書,希望能重新審理案件。迫於公眾的影響力,新南威爾士州最終還是同意了。
總共經歷了2次調查(第一次調查是從2019年開始的,第二次調查是在2022年11月開始的),科學家們對凱瑟琳和她的四個孩子進行基因測序,試圖解釋孩子們死亡的原因。
結果發現,凱瑟琳和她的女兒身上都有一種罕見的基因突變,她們攜帶了一種CALM2基因突變體,會導致心律失常,容易引發猝死,再加上當時莎拉有呼吸道感染,勞拉有心肌炎,感染更容易引發意外死亡。
她的2個兒子,也在BSN基因發現了兩個可能致命的基因突變。
這種基因突變在小鼠中會導致癲癇死亡。事實上,帕特里克就是癲癇導致死亡的。
從這些結果來看,四個孩子的猝死完全是因為基因突變導致,並不是人為造成的。
目前,已經有150多名科學家簽署了請願書來證實檢驗的真實性,其中包括2位諾貝爾獎獲得者、2位澳大利亞年度人物,還有一位是前首席科學家和澳大利亞科學院院長John Shine 教授,他們都認為凱瑟琳是被冤枉的,應該被釋放。
在2023年6月5日,凱瑟琳被無條件釋放。
但是,截止到目前,並不代表她是無罪的。如果要推翻自己的定罪,她還需要繼續上訴,如果罪罰被推翻,凱瑟琳可以索要巨額賠償。
1982年,林迪·張伯倫也是被誤判的,當時她九歲的孩子被野狗吃了,但被警方認為是她殺的。在1992年,她因為誤判獲得了130萬澳元賠償。
相比較,凱瑟琳的刑罰嚴重得多,如果獲勝,獲得的賠償將遠遠超130萬澳元。
最後
總的來說,我認為這個案件如此烏龍,主要是對一個母親太苛刻了。在“你已經認為她是兇手的”前提下,過度解讀了日記內容。
有心理學類的專家曾深度解讀過日記內容,認為從這個日記中,看到的是一個傷心無助的母親。
裡面記錄了一個母親照顧孩子很辛苦,有時辛苦到想“丟掉自己的孩子”,負面情緒很濃;
記錄了自己的孩子無端死亡後的無奈和抑鬱,為了逃避,選擇用其他事情來填滿自己的生活;
記錄了孩子接連死亡,母親沉浸在自我否定自我懷疑的挫敗感中,甚至一度認為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孩子死亡的。
種種種種,都被理解成了謀殺後的自白。
而且在沒有實質證據之前,僅憑日記中幾句消極話語,就被定了二十年的監禁。
最可笑的是,即使凱瑟琳被釋放,其前夫也就是孩子父親,仍然認為是凱瑟琳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