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府計劃要求互聯網巨頭為使用瑞士媒體內容付費
從今年初開始,就不斷有瑞士媒體表示,谷歌、臉書、推特等互聯網巨頭應該為其發布的、來源於瑞士媒體的新聞付費。近日,瑞士政府也表明了態度:如果一家大型搜索引擎使用了來自瑞士媒體的內容,那麼其公司就應為此支付費用。
瑞士政府表示,互聯網平台付費規則適用於年均用戶人數相當於瑞士人口10%的所有互聯網公司。這意味著,平均每年用戶人數高於90萬的搜索引擎、社交媒體平台以及多媒體網站,如果收錄和使用了瑞士媒體或出版商的內容,都需要付費。
今年三月份,一項由蘇黎世理工大學牽頭進行的調查顯示,僅谷歌一家公司,每年就應至少向瑞士的新聞機構和出版商支付1.54億瑞士法郎,約合12.06億元人民幣的費用。瑞士的這一做法來自歐盟的成功案例,去年,谷歌已同意向德國、法國以及其他四個歐盟成員國共300餘家媒體和出版商支付費用。圍繞該議案的討論將於今年9月結束,隨後瑞士聯邦議會將應要求對版權法修正案進行投票。
總台記者楊春:一直游離於歐盟之外的瑞士希望學習歐盟的成功經驗向互聯網大公司收費,但相對於歐盟的統一大市場,互聯網巨頭們又是否願意為瑞士這樣一個單一市場付出這麼多?這中間的討價還價看來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