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上訴蘋果一案今日開庭:要求補繳143億美元稅款
據報導,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歐盟委員會”上訴蘋果公司一案今日開庭,希望推翻下級法院之前的一項裁決,要求蘋果公司繼續向愛爾蘭政府補繳130億歐元(約合143億美元)的稅款。
早在2016年8月,歐盟委員會曾裁定,蘋果在愛爾蘭非法逃稅130億歐元,蘋果必須要將這部分稅金返還給愛爾蘭政府。對於該裁決,蘋果和愛爾蘭政府均表示不滿,並提起上訴。
2020年7月,蘋果贏得了上訴案。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歐盟總法院”(General Court)裁定,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與蘋果的稅收安排是非法的國家援助。隨後,歐盟委員會也提起了上訴。
該案是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反對跨國公司與歐盟國家之間非法交易行動中最引人注目的一起案件,對企業的稅單具有深遠的影響。
今日,雙方又重返法庭,對簿公堂。歐盟委員會律師保羅-約翰·洛文塔爾(Paul-John Loewenthal)向歐洲法院法官表示:“該案的結果將決定成員國是否可以為了換取就業和投資,繼續給予跨國企業大幅減稅。”
歐盟委員會在2016年的裁決中曾表示,20多年來,愛爾蘭政府做出的兩項稅收決定,人為地減輕了蘋果的稅負。以2014年為例,蘋果的稅率僅為0.005%。但歐盟總法院認為,歐盟委員會沒有在法律層面證明蘋果享受了不公平的優勢。
但洛文塔爾今日對法官稱,歐盟總法院之前的判決存在法律上的缺陷,應該被擱置。而蘋果則駁斥了歐盟委員會的說法,稱已在愛爾蘭繳納了公平份額的稅款。
蘋果公司代表律師丹尼爾·比爾德(Daniel Beard)稱:“我們所說的利潤,即歐盟委員會所說的應歸屬於蘋果愛爾蘭分支機構的利潤,實際上是受美國稅收制度監管的。”
比爾德說:“蘋果建立了在美國繳納這些稅款的準備金,目前正在美國為這些利潤繳納約200億歐元的稅款。而歐盟委員會表示,這些利潤應該由愛爾蘭徵稅。事實上,蘋果已經繳納了愛爾蘭稅法規定的應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