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黨議員首次提出限制警方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的新法案
本週四,一群眾議員民主黨人提出了一項新法案,旨在對全美各地執法機構使用的面部識別技術加以限制。據悉,通過添加手令要求,執法部門必須先向法院證明某個人有犯下嚴重罪行的可能原因—— 而不像現行法律這般、放任面部識別技術被不受限制地使用。
新法案還希望對面部識別技術的適用範圍加以其它限制—— 比如移民執法與和平抗議活動—— 規定不可僅憑面部識別匹配結果對某人實施逮捕。
《面容識別法案》的其它重點包括:
執法部門需每年對其係統展開測試與審計,並提供有關面部識別系統被如何用於起訴的詳細報告。
在嫌疑人被無罪釋放、或相關指控被駁回後,警察部門和機構必須清除掉數據庫中收錄的兒童照片。
該法案中對面容識別的定義,涵蓋了一系列允許執法部門、聯邦機構、以及私人商業客戶用於識別匹配或跟踪他人的技術。
隨著面容識別功能的使用率不斷增長,不少人擔心該技術存在的某些缺陷、或對美國公民的自由權益造成損害。
舉個例子,若係統存在對有色人種的偏見或bug,錯誤的面容識別結果或導致非法逮捕等嚴重後果。
此外在不加約束的情況下,有關部門可能刻意針對抗議者、或在輕罪調查過程中不當使用面容識別技術。
事實上,近年來,一些市、州和警察部門已經意識到了這點,並主動限制了面部識別技術的使用。
在舊金山打頭陣後,緬因與馬薩諸塞州也陸續通過了限制法案—— 即便具體實施中還是針對執法或起訴目的給予了不同程度的豁免。
尷尬但是,美國各地的現行法律錯綜複雜,導致仍有數億公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有鑑於此,以Ted Lieu 為代表的一群民主黨眾議員,特地組織起草了這項《Facial Recognition Act》。
保護美國公民的隱私—— 尤其是針對存在缺陷、不受監管、有時還帶有歧視偏見的技術—— 是我們推動這項立法的主要緣由。
作為一套可行的解決方案,《Facial Recognition Act》將面容識別技術的執法範圍,限制在了表明某個人有犯下嚴重暴力罪行的合理質疑、並拿到了逮捕令的前提下。
目前這項法案已經得到了隱私權倡導者、權益維護和執法相關團體與組織的強烈支持,且波士頓大學法學教授Woodrow Hartzog 稱讚該法案加強了對底線規則的保護。
最後,此外作為被亞馬遜面容識別軟件錯誤識別為犯罪分子的28 名國會議員之一, Jimmy Gomez 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
毫無疑問的是,若不對其將以控制,面部識別技術中存在的種族和性別等偏見,將對數以百萬計的國民安全和自由權益構成嚴重的威脅—— 尤其是有色人種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