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批准50個州的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
美東時間週二,美國運輸部(USDOT)表示,已提前批准在50個州、華盛頓特區和波多黎各自治邦建造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計劃,該計劃覆蓋約75000英里(120700公里)的高速公路。
去年11月,美國國會批准了1萬億美元基礎設施法案,其中包含撥款近50億美元用於幫助各州在五年內沿州際高速公路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USDOT表示,各州現在可以獲得超過15億美元的資金來幫助建造電動汽車充電站,這將有助於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一個方便、可靠、負擔得起的電動汽車充電網絡。
(來源:USDOT)
本月早些時候,美國總統拜登宣布,批准了35個州提交的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計劃,並將在2022至2023財年提供9億美元的資助。
美國交通部長皮特·布蒂吉格表示,美國在上個世紀引領了汽車革命,到了現在,由於兩黨基礎設施法案所提供的歷史性資源,我們已準備好在21世紀繼續引領電動汽車革命。
布蒂吉格指出:“我們不會向各州發號施令,但我們確實需要確保它們符合基本的建設標準。”
USDOT表示,政府資助的電動汽車充電站必須使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至少要有4個充電口,可以同時給4輛汽車充電,每個充電口必須達到或者超過150kW。州際高速公路上每隔50英里(80.5 公里)就要有一個充電站,且必須位於高速公路1英里範圍內。
美國聯邦基金將支付80%的電動汽車充電成本,私人或州基金將彌補差額。
拜登已製定了一個雄心勃勃的目標,到2030年,希望銷售的所有新車中至少有50%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並新建50萬個電動汽車充電站。
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於8月投票決定,將從2035年開始禁止銷售新的燃油汽車,這標誌著該州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
根據加州新規,為一手零排放汽車設定的銷售配額將逐年提升,至2026年,在加州銷售的新型轎車、SUV和小型皮卡中,零排放汽車的銷售配額必須達到35%,2028年達到51%,2030年達到68%,2035年達到100%,規定中的配額還將允許20%的零排放汽車為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