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尼瑪”惡搞“奧特曼” 被判著作權侵權、不正當競爭
此前,博主“王尼瑪”惡搞奧特曼,直播間帶貨販賣“野生奧特曼”以及“奧特曼泡酒”等,被代理商狀告侵權一事,引起網友熱議關注。9月20日,奧特曼在中國大陸地區的權利人,上海新創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發文稱,關於”王尼瑪惡搞奧特曼”一案,法院近日做出判決:
判令被告西安摩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涉案視頻的發布者及運營主體)立即停止侵權,刪除涉案視頻;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上海暴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對前述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據悉,2020年12月4日至9日,由摩摩信息運營的名為“胖家軍-陳胖胖”、“是隗胖胖”、“王尼瑪”的網絡用戶通過自媒體平台發布、轉發胖家軍直播賣奧特曼。
“奧特晏渾身都是寶”、“野生奧特曼泡酒補貨了,胖家軍家人們衝”、“胖家軍直播賣野生奧特曼帶貨合輯”視頻,用以增加粉絲量和網絡流量。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視頻中展示的“邪惡迪迦”、“迪迦奧特晏”、“賽羅奧特晏”形象,侵犯了原告對涉案奧特曼美術形象的複制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
涉案視頻使用在中國知名度較高的“奧特曼”形像作為主角,無異增加了視頻的點擊量,起到了為發布視頻的賬號吸引流量的效果,增加了相關播放賬號的商業機會和交易機會。
實質上是一種“搭便車”的攀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