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de.js發明人敦促甲骨文放手JavaScript商標
Dev Class 報導稱:作為Node.js 和Deno 的發起人,Ryan Dahl 已向甲骨文公司致去一封公開信,懇請該公司將JavaScript 商標釋放到公共領域。他寫道:“這個商標已成為籠罩在世界上最流行的編程語言上的一片烏雲,謹慎守法的工程師會竭力避免使用,並導致諸如ECMAScript 之類讓人感到困惑的術語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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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Dahl 還附上了指向Netscape Communications 於1995 年發布JavaScript 時的初始新聞稿的鏈接。
長期以來,無論商標權屬如何變化,該語言的名稱一直讓人們誤以為它是Java 的變體。
然而Netscape 曾表示JavaScript 是對Java 的補充和集成,設想是能夠與網頁上的Java 小程序進行交互。
儘管實質性工作不算太高級,但作為兩款’花括號’語言,JavaScript 與Java 語言幾乎沒有共同之處
此外JavaScript 發明人Brendan Eich上月表示——“JavaScript 這個名字完全是個幌子,它與Java 的關係不大、且語法上都與同一個老祖(C 語言)相關”。
截圖(來自:TinyClouds.org)
Dev Class 指出,商標的原意是保護產品不被競爭對手抄襲或假冒。
當微軟想出一個用於IE 瀏覽器的JavaScript 實現時,曾把它叫做JScript、後又製作了一個.NET 版本。
然後網景(Netscape)與包括微軟在內的其它公司合作,通過Ecma 國際標準機構對該語言開展了標準化改造。
即便ECMAScript 聽起來有些難以理解、且像是一個不太受歡迎的商標,但名詞本身還是中性的。
遺憾的是,當甲骨文於2010 年收購Sun 時,它也一併獲得了JavaScript 的商標。
法理上,這意味著只有該公司可以將一種語言稱作JavaScript,但甲骨文卻一直將它晾在了一旁。
Ryan Dahl 指出,甲骨文沒有任何使用該商標的產品—— 儘管正如Hacker News 評論所觀察到的那樣,該公司確有提供包含JavaScript 實現的GraalVM 。
另一方面,Oracle 並未在其商標指南中明確提及JavaScript(但有談到Java 和MySQL)。
該指南指出:“正確使用甲骨文商標,可加強其作為我們產品和服務的品牌效用、並有助於防止其成為任何人都可用的通用名稱”。
最後,Dev Class 已向Oracle 發去置評請求,但截止發稿時,該公司尚未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