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數字藏品熱為何降溫
近日,國內數字藏品平台騰訊幻核宣布,基於公司聚焦核心戰略的考量將做出業務調整,停止數字藏品發行,通過平台購買過數字藏品的用戶可申請退款。業界普遍認為,經過一段時間的快速發展後,數字藏品市場正在逐漸降溫。
記者登錄多個數字藏品平台發現,無論是從產品發行速度來看,還是從發行份額來看,各大平台都明顯放慢了節奏,有的平台甚至出現藏品滯銷,銷售價格也大幅下跌。數字藏品為何遇冷?市場發展面臨哪些困境?今後何去何從?
市場回歸理性
相比於上半年的高歌猛進,進入下半年來,數字藏品市場表現冷清,消費者參與數字藏品交易的興趣在減退。不僅買方市場遇冷,不少平台也宣告關停。比如在騰訊幻核之前,6月27日,數字藏品平台予藏發佈公告宣布關停業務並進行清退。7月3日,數字藏品平台賽博藝術和嘉熠元藝也分別公告稱,收到當地有關部門通知,要求審核平台有關資質,並臨時關閉市場。
從產品一秒售罄到部分平台關停,為何數字藏品市場驟然降溫?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執行主任於佳寧表示,前段時間數字藏品市場發展火熱,大量企業紛紛佈局數字藏品,但部分企業風險意識薄弱,社會責任意識缺失,急於通過擠壓式的無序競爭搶奪市場份額,使得市場進入了假性存量競爭的局面。
元宇宙產業委、火大教育等機構共同發布的《2022上半年全球NFT數字藏品市場發展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6月13日,入局數字藏品領域企業數量已達到589家,而交易用戶總量僅300萬人。“一些企業在嘗試數字藏品時,並不是以優質的產品和服務來促進市場規模增長,而是通過大量發行同質化嚴重、良莠不齊的產品來實現擴張,用戶規模卻無法取得新突破,損害了市場可持續發展。”於佳寧說。
同時,部分消費者搶購數字藏品,也並非基於對技術的看好和對產品的喜愛,而是將數字藏品當作生財之道,低買高賣賺取差價。在合規性要求下,部分平台開始對炒作進行限制,禁止用戶二次交易。比如,數字藏品平台鯨探不支持二級市場交易,並要求用戶需持有滿180天后才能將數字藏品無償轉贈給好友。炒作空間的壓縮,讓一些投機者轉為觀望。
“數字藏品熱度最高時,出現了幾個現象級項目,但投機炒作如影隨形,消耗了大量藝術創作者及收藏者的熱情和關注度,隨著熱度的下降,資本的興趣也隨之轉冷,整個市場開始降溫,泡沫退去,市場逐漸回歸理性。”數字交易平台歐易NFT市場研究員張濤表示。
警惕多重風險
數字藏品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化憑證,具有唯一、不可分割和可追溯等特性,可用來標記特定資產的所有權。市場對其寄予厚望,期望未來數字藏品能與現實世界中更多實物相結合,成為鏈接數字世界與現實世界的橋樑,為社會發展與治理帶來新的機遇。
“數字藏品從技術上解決了造假、盜用等最打擊創作者積極性的問題,給藝術創造者提供了一個理想的創作環境。”張濤表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對環境保護日益重視,藝術品交易或參展存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損耗,而數字藏品可以解決這些困擾。
但總的來看,當前數字藏品尚處在發展初期,在技術完善、金融風險等方面還有許多需要探索的問題。
“底層區塊鏈技術貫穿數字藏品的整個生命週期,完整地提供了數字藏品的鑄造、發行與流轉全過程,底層技術的安全性非常重要。但現有數字藏品發行平台多種多樣,並非每家公司在區塊鏈技術方面都有深厚的積澱,如果相關智能合約代碼不完善,就很容易被黑客鑽空子,對項目進行攻擊、盜取用戶信息等。”於佳寧說。
數字藏品標準的不統一也需要重視。當前數字藏品的價值沒有公認的衡量標準,因而極易出現投機炒作等狀況。同時,法律定性不清也會導致平台在著作權、商用權等問題上約定模糊,容易造成平台、創作者在面對盜版時難以維權的困境。
與虛擬貨幣的“近親”關係,還注定了數字藏品天然的金融屬性。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表示,目前有的平台仍然開放二級市場炒作數字藏品,在監管缺位的情況下,導致數字藏品交易中隱藏著非法集資、詐騙的風險,甚至還可能出現洗錢、涉賭等情況,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的穩定。
“目前,我國數字藏品主要是作為發展文化產業、促進文化創新的工具和成果,而絕非是一個金融產品,二級市場雖然能為平台帶來短期高昂收入,但其中風險巨大且難以預測。讓文化的歸文化,金融的回金融,才是我國數字藏品市場的應有歸宿。”肖颯說。
補齊監管空白
圍繞讓技術更好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今年以來,多家行業自律機構發出倡議,推動數字藏品市場規範發展。4月2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3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NFT相關金融風險的倡議》,提出堅決遏制NFT金融化證券化傾向,從嚴防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6月30日,中國文化產業協會聯合近30家機構發起的《數字藏品行業自律發展倡議》,反對二次交易和炒作、提高准入標準成為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共識。
不過,專家認為,行業協會發布的倡議並不具有法律效力,相應的法律監管空白仍需盡快補齊。
“為保證數字藏品行業安全、合規、可持續發展,須針對數字藏品實施有效監管。”於佳寧認為,首先,應明確數字藏品的屬性,為具體藏品是屬於藝術品、紀念品、金融產品還是其他提出分類標準,並製定有針對性的發行管理辦法;其次,應明確平台資質要求,比如是否需要具備拍賣資質、藝術品經營活動備案或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等;此外,還應確立平台的監管義務,比如要求平台嚴格審核發布的數字藏品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對內容合規性進行審核等,確保數字藏品創作的正向發展。
防範化解數字藏品的金融風險是重中之重。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認為,一方面,要建立數字藏品交易的合法渠道,對二級市場交易進行跟踪監管,以合理的市場規制讓數字藏品交易擺在檯面上,縮小投機空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強調數字藏品的原創性,可以將數字藏品結合知識產權認證,用實際的產品價值以及其衍生出的稀缺性來支撐數字藏品的價格,用底蘊吸引消費者,促進文化市場和商品市場的良性互動。
“對於投資者而言,要理性看待數字藏品的真正價值,不管是現實中還是虛擬世界的藝術品,只有具備一定藝術價值才具備收藏價值。投資者要謹慎辨別以數字藏品為噱頭進行的欺詐、傳銷甚至是非法集資等行為,切勿盲目參與投機炒作。”張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