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在澳贏得誹謗之戰,最高法院認定其並非內容出版商
澳大利亞最高法院裁定,Google並非其在搜索結果中鏈接的網站的發布者,另外發現這家互聯網巨頭沒有誹謗一位以代表黑社會人物而聞名的維多利亞州律師。
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於當地時間週三裁定,Google不是《The Age》在2004年發表的一篇關於George Defteros的誹謗性文章的發布者,因為它是一個搜索引擎,只是提供指向此類內容的超鏈接。
判決書指出:“實際上,超鏈接只是一種使人能瀏覽到另一個網頁的工具。”
法院駁回了Defteros關於搜索結果“誘使”搜索者打開網站的主張,並認為一個人在收到結果之前已經在搜索特定的信息。
Defteros的客戶包括黑幫分子Alphonse Gangitano和Mario Con DELL o及黑社會人物Mick Gatto。
儘管對Defteros的指控後來被撤銷,但這位律師跟Condello一起被指控密謀謀殺和煽動謀殺殺手Carl Williams、他的父親George及另一名男子。
他隨後成功地起訴了Google並認為Google在2004年發表了一篇關於他因陰謀和煽動謀殺罪被捕的文章,這被認為對其構成了誹謗。
Google在2016年2月被告知這篇誹謗性文章,但直到同年12月才將其刪除。在這幾個月之間,它被訪問了150次。
最高法院法官Melinda Richards在2020年裁定,該文章暗示Defteros從專業律師變成了犯罪分子的知己和朋友並命令他獲得4萬美元的賠償。這一裁決得到了上訴法院的支持,但現在已被高等法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