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P7高速撞人剖析:不能識別靜物?防撞系統失效?風險提示是否到位?
近日,一輛小鵬P7在高速撞上另外一輛停在車道上的汽車,造成人員傷亡。從視頻來看,發生事故時小鵬P7似乎並沒有減速,一人被撞飛。而據小鵬P7車主描述,其當時開啟了輔助駕駛。車主稱當時車速80km/h,打開了LCC(車道居中輔助),平時有異常情況都會預警,但這次沒有任何提示,加上自己分神了,就發生了碰撞事故。
很快小鵬方面作出回應。小鵬表示8月10日下午,寧波一車主駕駛車輛與前方檢查車輛故障人員發生碰撞,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小鵬汽車為本次事故中不幸離世的遇難者感到悲痛和惋惜。目前,交警部門已立案處理,門店已第一時間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小鵬將全力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持續跟進後續結果,並協助客戶處理相關事宜。
另外當地交警表示8月10日已經傳喚肇事車主做筆錄,但目前暫不能確認肇事車是否開啟了駕駛輔助模式。
此事迅速在網上發酵,再次引發對智能駕駛安全性的討論。
那在這場嚴重事故中,車主和輔助駕駛系統都充當了什麼角色,到底是誰的錯?
小鵬P7車主只開啟了LCC?其實還有ACC,它也許更重要
要討論這次事故,就必要先要了解下小鵬汽車的智能輔助駕駛系統。
事實上,小鵬P7根據配置不同有20個版本,不同版本的定位不同,續航和功能等也存在差異,當然智能化配置也各不相同。
具體來說,我們看到各版本有不同的字母后綴。其中E、N、G,其實就是小鵬PENG的後三個字母,代表了智能智能駕駛系統XPILOT等級梯度,也就是智能等級上E>N>G。而N+、E+後綴車型其實是N、E的小升級版,有一些細節上的升級。
G版本車型它們都不具備XPILOT智能輔助駕駛系統;N版本智能輔助駕駛系統硬件系統版本為XPILOT 2.5+;E版本硬件系統版本為XPILOT3.0。
小鵬P7車主透露其車型是XPILOT 2.5+,也就是L2.5自動駕駛級別。L2.5一般具有ACC自適應巡航、ALC智能輔助變道、LCC車道居中輔助、ATC自適應彎道巡航等功能。
事故小鵬P7車主表示當時開啟了LCC車道居中輔助。
小鵬官網對其功能介紹只有簡單一句話:通過安裝在前風擋玻璃上的攝像頭探測車道線,使車輛維持在車道中央行駛。
事實上,LCC是簡單的輔助駕駛功能,很多傳統車企的車型都有這種功能。它的功能就是保持車在一個車道行駛。
但是LCC通常是配合ACC自適應巡航使用。ACC簡單理解就是車輛跟著前車行駛,並根據前車速度調整車速。如果前方無車則按照設定的巡航速度行駛。
根據小鵬P7的用戶手冊,啟動LCC的前提是必須先打開ACC功能。所以小鵬P7車主準確的駕駛狀態是ACC+LCC,當時在最左側的超車道保持80碼的速度行進。
很多報導中只著重提了LCC,卻沒有提到ACC。事實上,ACC才是控制車輛速度的最重要角色,LCC只是提供了保持一個車道的功能。
用戶手冊寫著:(成功激活LCC後)LCC會輔助駕駛員控制方向盤,車速仍由ACC輔助控制。
所以問題變成了開啟了ACC,為什麼小鵬P7還是撞上了靜止車輛?
面對靜止人或物體,ACC+LCC為何失效?
事實上,小鵬P7高速事故發生的當天,無論是天氣狀況,還是路面情況都沒有出現不利於車輛行駛的不良條件。
當時也是在一段較為平直的路面,並沒有急轉彎,也沒有急速變道。
而按照小鵬車主的話來說,以前遇到異常情況還有預警,但這次好像所有預警都消失了?
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我們還無法得知其中的真正原因。不過從用戶手冊中,也可以試圖去分析事故的可能原因。
在用戶手冊中提到一段關於行駛車輛遇到靜止車輛或物體的情況。
原文是這樣的:對於靜止車輛或物體(如路面障礙物),尤其是前方車輛離開您所在的行駛車道導致前方出現靜止車輛或物體時,自適應巡航(ACC)無法檢測到所有物體,可能無法制動/減速。
不過從事故的現場視頻中可以得知,當時小鵬P7所在車道前方,被撞車和人距離很近,可以近似看做是一個靜止物。基本符合這種“對於靜止車輛或物體”,ACC可能無法及時制動/減速的情況。
此外,用戶手冊提到ACC有幾種目標不會被響應,包括但不限於:人,動物;交通燈;事故車輛等。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發生前,被撞者剛好在小鵬P7和被撞車輛的中間。
用戶手冊中提到LCC無法響應靜態障礙物,如遇到路中修路設施(交通錐、交通桶或其他路障)時請格外小心,隨時做好接管準備。
無論是ACC還是LCC功能,用戶手冊中都有類似的描述:ACC/LCC是為了駕駛舒適性和便利性而設計,不屬於碰撞警告或規避系統/無法應對突發的危險情況,駕駛員有責任時刻保持警惕、安全駕駛,並掌控車輛。切勿依賴系統來充分降低速度/應對突發的緊急狀況。務必觀察前方路況並準備隨時採取糾正措施,否則可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
從用戶手冊的介紹中,我們似乎能看出,對於靜止車輛或者物體,ACC和LCC仍然不能保證做到高準確性識別,駕駛員要隨時準備接手。
但除了ACC和LCC,小鵬P7還有駕駛員監控系統DSM、主動安全系統,它們也失效了?
駕駛員監控系統DSM、主動安全系統也失效
相信不少人應該還記得,上個月一位小鵬車主因為眼睛小而被提醒睡著這件事。
這裡面其實就涉及到駕駛員監控系統,簡稱DSM。DSM會通過車內攝像頭、傳感器等判斷駕駛員的狀態,提醒駕駛員保持注意力。
當時小鵬因為這事登上熱搜時,還有人因為小鵬“苛刻”的判斷標準而津津樂道。甚至在一些人眼中,這反而成了一次極好的宣傳機會。
不過這次小鵬P7事故的車主並沒有稱收到類似的提醒。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P7車型都有DSM功能。
據小鵬客服介紹,DSM屬於NGP、LCC功能的一部分,沒有單獨的開關,在使用NGP、LCC自動開啟,NGP、LCC功能結束後自動退出。
所以DSM只有E版本和N版本的車型上才能使用。那麼小鵬P7高速事故車主也應該是開啟了DSM功能。
該小鵬車主說自己當時分神了,這讓人好奇到底是怎樣的分神才會導致此次事故。
這也讓人疑惑,為何DSM沒有給出提醒。
或者說從另一個角度看待小鵬的DSM,它的“苛刻”其實就是識別不准確,這次走到了另一個極端了嗎?
另外還有一點,N版本的小鵬P7還具有主動安全系統,其中就有前向碰撞預警FCW以及AEB自動緊急制動。
前向碰撞預警就是判斷有碰撞風險時,會通過視覺、聽覺和触覺警示駕駛員,如果駕駛員沒有及時採取制動,汽車就可能主動採取制動來降低風險。如果風險進一步增長,就會觸發AEB自動緊急制動。
用戶手冊介紹這兩個主動安全輔助功能,可以防止碰撞或降低碰撞的車速。但似乎事故車輛並有明顯的減速情況。
而且車主沒有反映有提醒和預警,也沒提到有汽車主動制動的細節。
值得注意的是,車輛啟動後前向碰撞預警是默認開啟的,車主可以選擇手動關閉。
從目前的情況看,並不清楚事故車主是否手動關閉了這兩個功能。但從常識來看,關閉這兩個功能似乎沒有什麼必要,因為它們只在緊急情況下才會觸發,平時並不會影響車主的駕車體驗。
廠商對輔助系統的風險提示宣傳是否到位?
在這場關於輔助駕駛安全性的討論中,也有聲音認為可能是車企的誇大宣傳,讓車主高估了智能輔助駕駛的能力。
或者是車企沒有做好各個不同車型的區分,讓車主模糊了車輛的智能輔助駕駛能力。
其實無論是小鵬還是蔚來、理想等新能源汽車品牌,其官網對於輔助駕駛系統的介紹都不夠詳盡。
只是簡單的對功能進行大概的描述,而且關於其智能輔助系統的介紹通常都是最新系統。
但對於行駛途中遇到靜止車輛和物體的提示並沒有很充分,其他風險提示內容在顯眼位置的也不多。
繁雜的用戶手冊雖然內容詳盡,但是有多少車主能認真讀完呢?
從傳播的角度來看,車企選擇這樣做也能理解,畢竟要展示最新科技,文字要簡潔有力。
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不是容易模糊各個版本的區別?對風險的認識是否清晰?
雖然,目前小鵬汽車車主使用智能輔助系統時會被要求進行一次答題,已得知其中的風險和注意事項。但是僅僅一次答題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其實,比起傳統燃油車,新能源汽車具有更多的智能化功能,也需要更多的市場教育。
我們樂於追求智能化,這也是科技發展的必然。但是看似便利的輔助駕駛,遠沒有到我們可以放手的地步。
近幾年因為過度相信輔助駕駛而發生的事故屢屢發生。
今年3月份,車主鄧先生駕駛小鵬P7於當地高速路段與前方橫停的側翻車輛發生碰撞,事故未導致人傷。當時,小鵬汽車回應稱:“經查,初步判斷為車主在使ACC+LCC(自適應定速巡航&車道居中保持功能)過程中,沒有保持對車輛前方環境的觀察並及時接管車輛所致。經當地交警部門調查判定後,結論亦符合上述情況。”
類似的事故一次次地提醒我們,目前的輔助駕駛仍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有百萬粉絲汽車博主指出輔助駕駛追尾靜止前車這類問題,在短期內技術上很難徹底解決,處理這類場景依然要靠駕駛員。
他還表示人對於交通環境的場景理解目前要遠高於系統。“重大輔助駕駛安全事故原因幾乎如出一轍:弱勢場景下系統失效+ 駕駛者的分心駕駛”。
他呼籲行業加大對這兩個方向的研發和投入,一方面增強輔助駕駛系統對高相對速度下的靜止物體感知能力,另一方面建議配備DMS駕駛監測系統,在發現駕駛員視線離開路面或者疲勞駕駛時給予強力提醒或者警告。
作者/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