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件顯示美國政府的手機定位數據追踪規模“巨大”
根據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公佈的新文件,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使用移動定位數據來追踪人們的行動,其規模遠遠超過之前的認知。
美國政府機構一直在獲取和使用美國人的智能手機收集的位置數據,這已經不是什麼秘密。2020年初,《華爾街日報》的一篇報導披露,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以及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都購買了數百萬智能手機用戶的位置數據,以追踪無證移民和涉嫌逃稅者。
然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通過正在進行的信息自由法案(FOIA)訴訟獲得的新文件現在揭示了這種無證數據收集的程度。該民權組織審查的6000多份記錄包含了從人們的手機上獲得的北美各地約33.6萬個位置點。他們還顯示,在2018年的短短三天裡,CBP在美國西南部獲得了包含約113654個位置點的記錄–每分鐘超過26個位置點。
CBP獲得的大部分數據來自其與Venntel的合同,Venntel是一家位置數據經紀公司,負責匯總和銷售從智能手機應用程序中悄悄獲取的信息。通過從數據經紀人那裡購買這些數據,官員們避開了政府官員在獲取手機數據時通常需要經歷的法律程序。
文件還詳細說明了政府機構為合理化其行動所做的努力。例如,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獲得的記錄中,手機定位數據被描述為不包含個人識別信息(PII),儘管它使官員能夠追踪特定的個人或特定地區的所有人。同樣,這些記錄還聲稱,這些數據是“百分之百選擇的”,手機用戶“自願”分享位置信息。但許多人沒有意識到他們手機上安裝的應用程序正在收集GPS信息,更不用說與政府分享這些數據了。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說,這些文件進一步證明,國會需要通過由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D-OR)和蘭德-保羅(R-KY)提出的兩黨合作的《Fourth Amendment Is Not For Sale Act》,該法案將要求政府在從數據經紀人那裡獲得美國人的數據,如智能手機的位置信息之前,必須獲得法院命令。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言論、隱私和技術項目的布倫南研究員Shreya Tewari說:“像《Fourth Amendment Is Not For Sale Act》這樣的立法將結束各機構無證獲取這些數據的行為,並消除他們在沒有司法監督的情況下首先獲得這些數據的站不住腳的理由。”
Venntel和國土安全部的發言人沒有立即對該報告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