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總檢察長裁定蘋果公司在當地擁有“iPhone”商標
早在2020年,巴西最高法院決定接受當地公司IGB Eletrônica(也被稱為Gradiente)對蘋果在巴西的iPhone商標的上訴。然而,對Gradiente來說,事情似乎不會有好結果,因為巴西總檢察長現在表示,iPhone商標屬於蘋果,而不是這家巴西公司。
據Tilt報導(通過MacMagazine),巴西總檢察長Augusto Aras上週五同意了蘋果的要求。Aras稱,儘管Gradiente公司在蘋果公司推出智能手機前幾年就在巴西申請註冊“ iPhone ”商標,但蘋果公司的iPhone在全球市場上發揮著重要作用。
為此,他認為,商標權不能只看誰先註冊。這位總檢察長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考慮“監督背景”。
巴西總檢察長的聲明已被送交巴西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將最終判斷哪家公司將擁有iPhone商標在巴西的全部權利。然而,此案究竟何時開庭審理仍不清楚。
IGB Eletrônica,或稱Gradiente,是巴西一家電子公司,過去非常受歡迎,但現在它正在進行司法重組。該公司在2000年申請了“G Gradiente iphone”商標,計劃推出一款新手機,但該註冊在2008年才被批准,當時蘋果的iPhone已經推出。
2012年,Gradiente公司以“Gradiente iphone”的名義發布了一款新的Android智能手機,不出所料,蘋果公司要求巴西的商標監管機構宣布Gradiente的註冊無效。當時,蘋果公司提出,由於我們已經知道的iPhone的成功,Gradiente決定使用“iphone”品牌。
Gradiente最終失去了“iphone ”商標的專有權,因此該公司向巴西最高法院提出上訴。雖然現在還沒有公佈開庭的日期,但一切都表明,蘋果將在巴西贏得這場糾紛。
有趣的是,蘋果曾經起訴一家名為Prepear的健康食譜公司,理由是該公司使用的“水果形標誌”侵犯了蘋果的商標。兩家公司達成了一項協議,讓Prepear公司保留其標誌,只要水果葉子與蘋果的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