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六問“學習通數據疑洩露”:如何被竊取?平台要擔何責?
近日有微博網友曝料稱,學習軟件超星學習通的數據庫信息疑似被公開售賣,其中疑似洩露的數據包含姓名、手機號、性別、學校、學號、郵箱等信息1.7273億條,含密碼1076萬條。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截至記者發稿時,“學習通”話題在微博閱讀量已超過3億次。
數據是如何被竊取的?超星學習通該擔何責?消費者應該如何保護個人數據隱私?記者就此採訪了相關專家。
信息是如何被洩露的?
據了解,超星學習通是在大學中普及率非常高的一款APP。洩密事件發生後,社交媒體和應用商店裡該APP評價欄中,有大量學生表示近期有自己信息被洩露的徵象。
“從過去多起數據洩露事件來看,造成企業數據洩露的原因既可能是外部的也可能是內部的。”奇安信數據安全專家、數據安全子公司副總經理姚磊對記者說,“攻擊者可能利用目標系統漏洞或者竊取到的特權賬戶,獲取了相應數據庫管理員的權限,從而完成拖庫行為。”
姚磊認為,內部原因分兩種:第一種有可能是運維人員的不當操作致使數據意外洩露,第二種則是有內鬼作祟。
奇安信集團副總裁、創新BG負責人孔德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信息洩露事件頻發,表明很多企業、機構的數據處在“裸奔”狀態,這是數據安全當前的首要問題,防裸奔、補短板迫在眉睫,包括對內部超越權限或者高危操作的嚴格控制。
密碼加密是否就不會洩露?
此次事件中,超星學習通方面強調,網上傳言密碼洩露不實。因為他們不存儲用戶明文密碼,而是採取單向加密存儲,在這種技術手段下,即使公司內部員工(包括程序員)也無法獲得密碼明文,因此“理論上用戶密碼不會洩露”。
“密碼存儲加密僅僅是對密碼在整個生命週期過程中的存儲環節進行安全防護。”極盾科技CTO 鄭冬東對記者說,無論對用戶還是對平台,密碼洩露的渠道非常多。在其他環節,比如密碼採集(即獲取用戶輸入的密碼)、傳輸、使用等環節,如果沒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均有可能被洩露。
即便密碼可以保證不發生洩露,也無法保證其他敏感信息,比如學生證、身份證不被洩露。所以,敏感信息洩露保護不僅僅是保護密碼不被洩露。
鄭冬東認為,對個人而言,可以使用並定期更換高複雜度的密碼、不安裝未知來源的APP、及時升級系統、安裝殺毒軟件等手段進行防範。
超星學習通要擔何責?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中心審查部總監、3·15信息安全實驗室專家何延哲對記者說:“平台承擔責任的前提,首先是落實數據洩露渠道”。
何延哲表示,超星學習通方面聲稱已經報警,如果警方有證據證明是學習通洩密,那超星學習通就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如果企業的安全措施沒做到位導致個人信息遭受侵犯,此前又沒有告知用戶採取修改密碼等措施降低風險等,依法就應受到處罰。
記者研究超星學習通的用戶協議發現,“其他免責聲明”中表示,對於因不可抗力或平台方不能預料、不能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病毒或黑客攻擊、系統不穩定、用戶不當使用賬戶,以及其他任何技術、互聯網絡、通信線路原因)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用戶計算機信息和數據的安全問題,用戶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等給用戶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平台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這項條款是否有效,要看平台是否盡到技術安全保障的義務。”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對記者說,“如果是因為學習通系統本身就存在漏洞導致黑客入侵,免責條款就是無效的,學習通仍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用戶的損失。”
為何不下架?
在iOS應用商店,不少用戶在評論區吐槽、質問。“考試的時候都會截屏、要打開攝像頭,很過分。”浙江海洋學院的王子新對記者說,她不明白,長期評分這麼低的軟件為何不被下架?這麼明目張膽侵犯學生隱私的APP為什麼必須要用呢?
▲話題曝光後,在iOS應用商店,這款本來就評分超低(1.4分,總分5分)的軟件,一天之內評分更低至1.3分。
“一般來說,不會因為評分低而下架。”何延哲說,“因為評分是一個主觀意願,也存在惡意打低分的情況。而下架處理相當於商品不能出售,類似於一個行政處罰措施。但是超星學習通這個評分已經足夠可以提醒用戶這個軟件不太好,所以在下載使用時就需要更加警惕。”
對於用戶反映的超星學習通評分如此低為何還必須使用,何延哲認為,如果這個APP是在某一些場景下被某個部門強推的,要求學生在教學、考試中必須下載該APP,而這款APP得分又比較低,其安全措施又沒做好,那推廣方就應該對這個APP的安全進行把關。
是否涉嫌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
記者從超星學習通相關條款中了解到,超星學習通提供服務時,可能會收集、儲存和使用用戶的手機號碼、個人姓名、登錄賬號、位置權限、基於攝像頭(相機)的附加功能、基於圖片上傳的附加功能、基於語音技術的附加功能、查看WLAN狀態、讀取SD卡、監聽手機通話狀態、懸浮窗權限、藍牙權限、GET TASKS權限、設備信息、軟件信息等。
這是否涉嫌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用戶在註冊時需要提供哪些個人信息,平台已經履行了告知義務並經過用戶同意。”趙占領說,這種情況下,平台是否過度收集個人信息關鍵要看“是否違反了必要性原則”。而評估平台收集個人信息是否具有必要性,需要結合具體的產品來分析,也就是“用戶不提供最基本的信息,平台就無法向其提供相應的服務”,比如導航軟件要收集用戶地理位置信息,購物軟件要收集用戶姓名、收集號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