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受賄、侵占756萬餘元一案一審獲刑七年 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受賄、侵占756萬餘元一案一審獲刑七年 2022-04-23 Comments 0 Comment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的一審判決書顯示,快手原副總裁趙丹陽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其涉案金額合計756萬餘元。公開資料顯示,趙丹陽曾就職於優酷並擔任該公司副總編輯、內容管理總監等職位。2015年2月,他加入快手,曾任快手公司副總裁。 2020年9月,趙丹陽因收受賄賂,被警方逮捕。 以下為判決書全文: 分享此文: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到 Telegram(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Pinterest(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Reddit(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