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火是1.5萬年前藝術家創作作品的重要元素
1.5萬年前,在一個溫暖的山洞裡,法國早期的馬格德林人圍著篝火併雕刻著石板色的石頭。幾個世紀後,考古學家挖掘出了這些藝術遺跡並將其陳列在大英博物館。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這些雕刻片都是一個謎。一些雕刻片的邊緣被染成了粉紅色,這是曾經照亮它們的火焰造成的。
許多研究人員認為這些粉紅色的痕跡只是意外的產物。也許一位熱心的藝術家坐在離火很近的地方以試圖為他們的岩石畫布添加細節。然而,正如周三發表在《PLoS One》上的研究報告所描述的那樣,科學家們利用虛擬現實軟件重新創建並放大了50個這些燒焦的斑塊並由此得出了一個新的理論–一個更符合藝術完整性的理論。
馬格德林人可能已經冒著燒毀他們的作品的風險,因為火焰是他們藝術品的一部分– 火成為一種藝術工具,用於製作更有內涵的作品。
來自約克大學的考古學家、該研究的論文第一作者Andy Needham在一份聲明中說道:“用複製品雕刻片進行的實驗表明,這些損壞與故意靠近火堆的情況更為一致。”
“在現代,”Needham繼續說道,“我們可能認為藝術是在白天的空白畫布上或在固定的光源下創作的;但我們現在知道,1.5萬年前的人們是在夜間圍繞火堆進行藝術創作,有閃爍的形狀和陰影。”
這就像古代社區採用了混合媒體技術進行創作,只不過他們沒有像當代藝術家那樣使用鋼筆、粉筆和油畫,而是用了火焰、泥土和雕刻。
用石器在火上劃出的新鮮白線會在洞壁上投下圖像,每個雕刻片的位置都會為藝術家們的工作創造一個極其戲劇化、身臨其境的環境。Needham表示:“在火光下創造藝術是一種非常直觀的體驗,這可以激活人類大腦的不同部分。”
有了這樣一個工作室,研究人員認為馬格德林人確實在試圖利用人類的一種心理特徵,即“幻覺”。
這是一種進化的適應性,旨在保護我們免受捕食者的傷害,但我們體驗它的方式是在沒有任何意義的情況下,無意識地將意義強加給圖案。這可能包括一些事情,如在不知不覺中填補破碎設計的空白、在墨跡測試中尋找數字或在樹林中露營時感覺看到一隻熊,因為火光改變了樹被看到的樣子。
“我們知道,閃爍的陰影和光線增強了我們在無生命物體中看到形式和麵孔的進化能力,”Needham說道,“這可能有助於解釋為什麼常見到利用或整合岩石中的自然特徵來繪製動物或藝術形式的斑塊設計。”
藝術、音樂和其他類型的文化都提醒我們的人性。我們有五種感官來體驗這個世界,因此我們渴望能同時刺激其中一種、兩種或也許所有的感官。
而且正如研究人員對馬格達倫藝術作品的新研究所證明的那樣,人類的這種慾望是超越時代的。“我們的發現加強了這樣一種理論,即溫暖的火光會使它成為社會聚會、講故事和創造藝術的中心,”來自達勒姆大學的考古學家和該研究的論文共同作者Izzy Wisher在一份聲明中說道,“在一個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來尋找食物、水和住所的時代,人們仍有時間和能力來創造藝術,這一點非常吸引人。它顯示了這些活動是如何在數千年來構成了我們人類的一部分並展示了史前人的認知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