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回應東航飛行事故調查初步報告:最終調查結論仍需時日
中國民航局正式公佈了“3·21”東航MU5735航空器飛行事故調查初步報告,報告主要包括飛行經過、機組機務人員、適航維修、殘骸分佈等事實信息。據@央視新聞 報導,民航局航空安全辦公室副主任李勇表示,根據國際民航組織《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徵候調查手冊》(Doc9756)的指導性建議,初步報告可以採用最終報告的格式。
主要內容為飛行經過、人員傷亡情況、航空器損壞情況、機組及有關人員信息、航空器信息、記錄器情況、殘骸分佈情況等經過確認的事實信息以及後續調查工作計劃。
初步調查報告不是對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和結論。它基於撰寫報告時可獲得的已核實信息,包括飛機的速度、高度、雷達信息以及與空中交通管制部門的語音通信等。其基本特點是,它沒有分析、沒有發現、沒有結論,但可能會有安全建議等內容。
李勇表示,30天內幾乎不可能完成一起運輸航空事故的原因分析工作,初步報告一般不涉及原因分析及結論。本次“3·21”事故調查在存在諸多困難,目前所能獲取的證據較為有限,因此初報主要內容為事故概述、飛行經過、機組機務人員、航空器適航維修、主要殘骸分佈等現階段掌握的基本事實信息,符合國際通行做法。
一般來說,調查報告首先是發現的所有事實,然後是根據事實列出調查結果,根據調查結果得出的結論,根據結論列出原因或可能的原因,最後是安全建議。
民航局事故調查中心主任毛延峰表示,航空器事故調查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從航空器適航狀態、飛行員操作、駕駛艙資源管理、天氣環境以及空管指揮等多方面開展全面深入的調查,必要時還需大量實驗驗證工作。
從歷史上看,空難調查往往需要經歷漫長的過程,國際上運輸航空器事故調查耗時通常在2年以上,而復雜的事故調查耗時會更長。儘管客觀上存在很多困難,我們將始終堅持“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的工作原則,本著對歷史負責的態度,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盡快查明事故原因,作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調查結論。一旦調查取得新的重要進展,將及時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