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補繳公積金方案出台:公積金多了工資少了有員工決意辭職離開
格力未給員工足額繳納公積金一事有了最新進展。4月18日,有格力員工在網絡平台爆料稱,住房公積金變多了,實發工資變少了,減少部分與公積金高出部分差不多。多位格力員工向時代財經表示有同樣的遭遇,且公司尚未補繳之前少繳的公積金。
格力老員工黃東海透露,4月15日發了3月工資、繳了公積金,實發工資為5000多元,比往常少了600元,公積金彙繳也增加了600元左右。
他表示,從社保平台查詢的數據看,個人繳存公積金3月增加了300餘元,繳存比例達到6%。在他看來,按照個人繳存增加額度,3月實收工資應該比往常少300餘元,而不是600元。
“班長開會說總金額(公積金+實發工資)沒變,變的是把工資移到公積金了,我覺得公積金應該廠裡出一半、員工出一半,(3月)廠裡只出了120元,其他部分都是員工出的。” 黃東海坦言。
餘鳴也是格力員工,他的銀行流水顯示,今年3月實收工資較往常少了幾百元。
另外2名格力員工提到,和以往相比,3月實收工資少的部分約等於公積金多出的部分,公積金足額繳納的代價幾乎由員工承擔,而不是和公司共同承擔。
對於這種情況,格力老員工白鵬選擇離開,他準備辭職去工地上班,“工地給我開400塊一天,一天工作8個小時”。
3月,他上班23天,實收工資4500餘元。他表示,在工作天數相同的情況下,以往到手月薪接近5500元。2021年,他每個月實收工資在5500-6000元之間。
他提供的銀行App截圖顯示,今年2月,他工資收入約5000元,額外還有數百元的加班增產收入。他表示,約5000元是工作不到20天的工資,加班增產收入是春節加班所得。
他還提到,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公司補繳的公積金,此前公司每個月交的公積金是每月120元,遠低於法規規定的最低標準,即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3月底,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文件顯示,格力未給員工足額繳納公積金,經協調,該公司表示正在研究補繳方案,目前住房公積金補繳金額正在進一步核算中。
餘鳴也未收到公司補繳的公積金,他透露,公司4月初就公積金發放召開會議,會議內容通過文字和圖片流傳了出來,其中有一句“不談過往,歷史問題不做探討”。
根據余鳴提供的會議圖片製作圖源:時代財經
針對公積金補繳和3月公積金發放的相關問題,時代財經向格力相關工作人員發送了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未得到回复。
北京京知律師事務所主任楊乃超對時代財經表示,稅前工資薪金總額中不包含企業承擔的五險一金,但包含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的費用,因為這部分屬於公司發放出去的工資。
他談到,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明確工資,雙方協商一致,才可以變更,否則就是擔當違法變更。企業單方面降薪,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工資變更如果涉及績效考核或者獎金等,就需要員工跟公司核對每月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差額。
他建議,員工可以按照績效或者獎金規定等公司規章制度,跟公司核對每月工資。如果實際工資降低了,公司又沒有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要求補發降低的部分,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文中黃東海、白鵬、餘鳴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