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車主使用輔助駕駛撞車,究竟誰來背鍋?
自動輔助駕駛再曝安全事故,小鵬汽車和車主陷入羅生門。日前,小鵬汽車車主鄧先生髮布視頻維權,稱在國道上開啟自動輔助駕駛行駛十幾公里後,前方道路出現一輛側翻車輛,自己駕駛的P7沒有任何報警和減速,徑直撞了上去。在發現異常後有緊急踩剎車,但汽車沒有任何反應。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車主提供行車記錄儀顯示,撞擊前加速度數值有上升現象。
撞擊前加速度數值上升,有網友質疑車主誤把剎車當油門,但該車主表示自己有7年駕駛經驗。
截至目前,小鵬汽車方面暫未公佈車主操作記錄,究竟是剎車失靈還是車主誤操作,目前也暫無定論。
就在上個月,特斯拉也發生類似的事故。提車不到兩個月的Model3車主林女士稱,特斯拉的動能回收功能應該是鬆開油門就減速直至停車,但是我在沒有踩油門的情況下,速度並沒有下降,甚至還有提速的傾向。“後來多次急踩剎車,但車子不受控制,在不敢判斷右側車況的情況下,就直接撞牆了,氣囊彈出。”
特斯拉提供的分析數據顯示,林女士最後一次踩下制動踏板時速為30.0 4K m/h,踩下制動踏板0.2秒後,制動主缸壓力達到138.9bar。在碰撞發生前0.1秒,林女士也踩下過剎車。但在車碰撞前,剎車系統並未失控。
特斯拉同樣拒絕提供完整的駕駛數據,提議將事故車拖至特斯拉店內做檢測。但特斯拉默認不具備司法鑑定資質,僅是從車輛維修的角度提供報告結果。
對於此次安全事故原因,小鵬汽車回應觀察者網,“關於車主鄧先生反映的其在使用ACC+LCC(自適應定速巡航&車道居中保持功能)時,與前方橫停的事故車輛發生碰撞的事故,我司非常重視。對於車輛發生事故深表遺憾,同時對鄧先生的身體狀況表示關切。
“經查,3月13日,車主鄧先生駕駛小鵬P7於當地高速路段與前方橫停的側翻車輛發生碰撞,事故未導致人傷。事故發生後,通過後台碰撞監測,我司客服人員第一時間致電客戶詢問情況,並給予協助指引。初步判斷為車主在使ACC+LCC(自適應定速巡航&車道居中保持功能)過程中,沒有保持對車輛前方環境的觀察並及時接管車輛所致。經當地交警部門調查判定後,結論亦符合上述情況。
“在此,我們需要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使用輔助駕駛系統過程中,需保持對車輛周圍環境觀察,遵循駕駛輔助功能開啟前的安全指引考試的相關內容,確保行駛安全。
“客戶體驗是小鵬汽車的重中之重,事故發生後,我們已第一時間為鄧先生提供了免費代步車。我們還將積極與鄧先生溝通後續維修事宜,幫助車主盡快恢復用車。”
從小鵬汽車回應看,小鵬汽車認為該次事故系車主操作不當導致,並不承認其輔助駕駛系統存在問題。
資料顯示,小鵬的輔助駕駛XPILOT包括車道居中輔助(LCC)、自適應巡航(ACC)和自動變道輔助(ALC)功能等功能。其中,LCC主要通過擋風玻璃上的攝像頭對路上車道線進行檢測,輔助控制方向盤,使車輛保持在兩條車道線中間行駛。ACC則是通過雷達傳感器、攝像頭進行感知,對前方車輛和當前限速進行檢測,輔助車主對車輛加減速的控制。當檢測到前方沒有車,系統就保持設定的速度自動前行;當檢測到前方有車,就保持車距,自動跟行和減速。
如果小鵬車主首次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小鵬汽車的操作界面有一個強制的考試答題環節,其中就對ACC+LCC系統的無法識別的使用場景進行標註。答題顯示:低速或靜止的工程車/清掃車;橫停的事故車;擁堵或等紅燈的車輛;大石塊;三腳架;凸出的隔離帶、水馬或者水泥墩等,此類物體小鵬汽車ACC+LCC系統均不能識別,需要車主立即接管車輛。
可以看出,上述場景出現的物體均為靜止物體。現階段,無論是以攝像頭為主的純視覺感知依靠像素偏移判斷,還是“激光雷達+高精地圖”組成的點雲模型,車輛對於靜止物體或者緩慢移動的物體的感知和識別,一直存在盲區。靜態物體需要機器學習來訓練識別物體,但靜態物體類別多、形態千差萬別,需要大量的樣本訓練。如果感知系統對道路場景出現誤判,包括AEB系統(自動緊急剎車系統)在內的其他系統也不會有反應。
理想CEO李斌曾表示,“目前攝像頭+毫米波雷達的組合像青蛙的眼睛,對於動態物體判斷還好,對於非標準的靜態物體幾乎無能。視覺在這個層面的進展幾乎停滯,哪怕是動態,車輛以外的識別率也低於80%,千萬別真當自動駕駛來使用。”
此外,車載攝像頭對於物體的識別還會受到天氣和照明條件、車輛行駛速度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特斯拉CEO馬斯克曾在2020年就宣傳要實現完全自動駕駛,兩年過去,馬斯克也食言,承認”完全自動駕駛是一個難題,因為它需要解決現實世界中的大部分人工智能問題”。
根據全球對自動駕駛的5級分級法,目前大多數輔助駕駛功能還處於L2級,或者部分廠商宣傳已到達L2.9。換句話說,仍未達到L3級別。其中,L2級明確規定,在使用輔助駕駛這一功能時,需要駕駛者觀察周圍環境,隨時準備人為接管。
儘管小鵬、理想、蔚來等新勢力在公開場合反復強調“輔助駕駛”不是“自動駕駛”,但仍有車主對輔助駕駛系統或缺乏清晰的認知,致使部分安全事故的發生。
文| 李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