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規範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團購”價格行為的提示函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於規範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團購”價格行為的提示函。全文如下:各“社區團購”組織者、相關經營者:當前,“社區團購”為助力市民生活物資保障,解決保供“最後100米”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規範“社區團購”價格行為,使“社區團購”更好滿足市民需求,現結合近期相關價格投訴舉報,提示如下:
一、加強價格自律,守法依規經營。相關組織者、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以及《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落實主體責任,守法依規經營,根據生產經營成本,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規范明碼標價,真實說明信息。相關組織者、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商品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等。
對以套餐形式銷售商品的,在標明銷售總價的同時,應當標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數量。其中,銷售主副食品套餐,應當標明所含蔬菜、肉類、乳製品等品種、數量、規格(重量、體積)等與價格密切相關的具體明細信息。套餐內商品具體品種難以確定的,應列舉套餐中可能包含的商品品種。
對於另行收取打包費、配送費等服務性費用的,應當標示服務項目、價格及計價單位,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優化組織管理,保障消費者權益。“社區團購”組織者,要積極傾聽百姓聲音,持續優化團購組織管理,對相關經營者提交的行政許可、身份、地址、聯繫方式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明確售後服務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及時協調解決漏發、錯發、退款等問題。
對於因套餐內商品臨時短缺等客觀因素,發生套餐內商品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與銷售時發生變化的,相關組織者、經營者應在發貨前提前告知消費者,並明確取消訂單、退差價等方式,供消費者選擇。
市場監管部門將綜合運用提醒告誡、政策指導、誠信自律、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強對“社區團購”價格行為監管。市民如發現“社區團購”涉嫌價格違法的,請及時撥打12315或者12345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