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專利許可業務會議紀要曝光:收費不是最終目的而是理清合作關係
華為在心聲社區公開了一則由任正非簽發的《專利許可業務匯報》會議紀要。該紀要指出,專利制度的本質是激勵創新,促進技術公開並被業界公平廣泛地使用,從而推動產業繁榮和社會進步。
華為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價值觀,樹立公司的創新者形象,同時也利於公司的可持續、有質量地發展;內部需要“嚮導指路”、“高僧開光”,分享讀專利的心得體會,啟迪年青人在專利方面快速突破;要與時俱進地制定知識產權策略,服務公司的商業成功;積極探索技術秘密許可模式和產業推廣機制;要敢於突破、堅定走事實標準的道路;知識產權體係要有戰略思維,系統性地保護好我們的研究創新成果。
任正非表示:“華為要構建合理的價格基準,讓產業界公平合理地使用華為的專利技術,在獲得適當的研發回報的同時,也有利於華為在國際社會奠定創新者形象;華為使用了別人的專利,也要合理付費,這樣就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有利於創新的知識產權價值觀和土壤。”
任正非還指出,專利收費不能為了收費而收費;也不能要得太低,要得低了,就遏制了整個社會的創新,沒人願意再投入研發了,會形成我們的事實壟斷,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
投入研發的人,都期望收入比投入要多一點,投入研發必然有很多失敗,失敗的費用也要包含在成本里,這樣大家才會願意持續投入深度研發,形成正循環。
在此次會議上,任正非強調說,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不求速勝,也不怕失敗。收費不是最終目的,最主要的是通過溝通和談判,理清合作關係;在談判過程中,逐漸鍛造出一支善於溝通和談判的隊伍。任正非還希望知識產權的專家們具有“高僧開光”的精神,讓青年人踩在“巨人肩膀”上,早一點實現技術突破。
根據華為在2021年3月發布《創新和知識產權白皮書2020》顯示,截至2020年底,華為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權專利4萬餘族(超10萬件),90%以上專利為發明專利。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今年2月在日內瓦發布的2021年全球PCT專利報告也顯示,華為以6952件PCT專利申請量排名全球第一。
在5G專利方面,德國專利信息分析機構IPlytics發布的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2月,全球5G標準必要專利族聲明排行榜中,華為排名全球第一,佔據了15.39%的份額。
而在華為大量專利產出的背後,則離不開華為在研發領域的持續的大手筆的投入。根據華為2021年財報顯示,2021年華為的研發投入達到了1427億元,研發費用率達到了22.4%,研發費用額和研發費用率均處於近十年的最高位。從華為2012年-2021年的十年研發投入來看,累計近十年的研發總投入高達8456億元。
《專利許可業務匯報》會議紀要全文:
2022年3月16日,知識產權部向任總進行了專利許可業務匯報,形成會議要點如下:
一、專利制度的本質是激勵創新,促進技術公開並被業界公平廣泛地使用,從而推動產業繁榮和社會進步;我們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價值觀,樹立公司的創新者形象,同時也利於公司的可持續、有質量地發展。
我們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價值觀,第一,要持續保護好研究創新成果,在全球範圍內積極構建高價值專利包;第二,繼續發揮專利保護公司全球業務安全的作用;第三,通過合理收費奠定華為創新者形象;第四,通過構建合作夥伴,精選專利池、專利運營公司開展合作。
以前我們知識產權是為了自我防衛,是為了保證自己的業務安全而努力。通過這麼多年的積累,在5G、WiFi 6和音視頻編解碼、光傳輸、光智能等幾大領域已經形成了高價值專利包,擁有了一定的話語權。我們要構建合理的價格基準,讓產業界公平合理地使用我們的專利技術,在獲得適當的研發回報的同時,也有利於我們在國際社會奠定創新者形象;我們使用了別人的專利,也要合理付費,這樣就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有利於創新的知識產權價值觀和土壤。
專利收費不能為了收費而收費;也不能要得太低,要得低了,就遏制了整個社會的創新,沒人願意再投入研發了,會形成我們的事實壟斷,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投入研發的人,都期望收入比投入要多一點,投入研發必然有很多失敗,失敗的費用也要包含在成本里,這樣大家才會願意持續投入深度研發,形成正循環。同時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不求速勝,也不怕敗,收多收少都是成功的。但收費不是最終目的,最主要的是我們通過溝通和談判,釐清雙方的關係。在談判過程中,逐漸鍛造出一支善於溝通和談判的隊伍。當有一天我們走到世界領先的位置時,就可以來合理分配價值鏈了,那個時候你們這些“高僧”的價值就體現了。
二、“嚮導指路” “高僧開光”,分享讀專利的心得體會,啟迪年青人快速突破。
要多讀專利、公開心得,引領我們的研發人員,從中找到竅門。我們不是要侵犯別人的專利,而是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進。理論在世界上是開放的,技術創新是基於開放共享,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交易)的基礎上才能發展起來。我們要基於可獲得的許可及基於專利規則來做出世界上最好的產品來,不要不理解人家已有的創新而埋頭苦幹,也不要繞路產生更多的消耗。
我們的年青人很聰明,但對整體的路標還不是特別清晰;而你們已經“面壁十年”,讀了很多別人的專利,還有我們自己的專利,肯定會有一些感悟。可以在“黃大年茶思屋”平台、心聲社區上通過小視頻、直播等方式發表你們的感悟,給年青人指出一個路標,這不就是“高僧開光”了嘛!他們往上一沖,就踩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你們更重要的是要把“巨人肩膀”在哪裡,是什麼樣子,告訴年青人,讓他們早一點突破。一些講解得好、點擊率高的視頻和直播,也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比如發個獎牌。獎牌的多少是否可以作為你們“高僧”評級的參考標準之一,可以進一步探討。
三、要與時俱進地制定知識產權策略,服務公司的商業成功;積極探索技術秘密許可模式和產業推廣機制。
我們是以產品營收為主的公司,在知識產權策略上與業界很多產品公司是有共同點的;大家有相互專利交叉許可的基礎,使用彼此的專利技術,能為市場提供更好的產品,最終受益的是消費者和客戶,從而繁榮了整個產業鏈。在這個過程中,也積累了專利許可、訴訟和交易的經驗。以前我們講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並且是以標準相關的專利為主。現在,有些研究創新成果並不適合通過專利公開,更適合採用技術秘密的形式進行保護,如材料配方、內部核心算法、製程工藝等。我們要與時俱進地制定知識產權保護策略,探索和思考技術秘密的許可模式和推廣機制。特別是有些技術秘密成果,我們自己不生產和銷售相關的產品,可能會被“束之高閣”,造成浪費,也不利於產業鏈的繁榮,最終影響我們自身的發展。我們要探索通過合適的許可模式和推廣機制,授權給外部生產製造方,解決產業競爭力的問題,發揮其商業價值。
四、敢於突破、堅定走事實標準的道路;知識產權體係要有戰略思維,系統性地保護好我們的研究創新成果。
我們走得快了,大家跟不上了,但也必須有一個規律互聯和相通,這就是事實標準。我們正在走自己的道路,事實標準對於我們公司未來的發展有巨大的意義;這個過程中我們會有很多戰略突破,這些突破產生的研究創新成果以後是不是所有都要申請專利,或是採取技術秘密保護,知識產權專家要去想清楚,要去縱觀整個世界,審時度勢,那你不就是戰略家了嘛?知識產權體係要有戰略思維,根據業務特點,綜合運用好專利保護、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與授權機制,系統保護好我們構建公共標準、事實標準、開源和開放生態的研究創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