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起訴未向紐約Apple Store員工支付週薪
一名前蘋果員工對蘋果公司發起了集體訴訟,聲稱該公司違反了紐約州的就業規定,每隔一周而不是每週支付員工工資。4月4日,原告拉文·拉莫斯代表紐約州所有”在就業過程中從事或曾經從事體力勞動”的蘋果公司僱員提起集體訴訟,聲稱蘋果公司已經並繼續違反該州的勞動法。
根據紐約法律,體力勞動者必須按週支付工資,除非有紐約州勞工部專員的明確授權,允許按半月支付。
據信,蘋果公司沒有收到其店員的這種授權,它每隔一周而不是每週支付工資。訴訟中提出,其店員應受法律保護,因此蘋果公司違反了法律。訴訟認為,拉莫斯的工作職責中約有25%可歸類為體力勞動。這些工作包括”在銷售大廳工作,打開產品的盒子,整理和清空收銀機並協助客戶”。
住在切斯特港的拉莫斯在2010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間受僱於蘋果公司第五大道的Apple Store。在整個這段時間裡,蘋果公司只是每隔一周支付一次工資,而不是每週- 就像美國幾乎所有其他零售機構一樣。
據稱,拉莫斯因未每週支付工資而受到傷害,因為”她被暫時剝奪了欠她的錢”,而且她”失去了這筆錢的時間價值”。
訴訟稱,該集體至少涵蓋100名成員,該集體成員的個人索賠總額”遠遠超過”500萬美元。
關於該集體尋求從蘋果公司獲得什麼,它建議該集體有權獲得”他們未及時支付的工資金額作為違約金”,以及合理的律師費和費用,以及判決前和判決後的利息。文件中沒有提供這一所謂損失的數值,但預計可能會超過5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