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廣新能源汽車購買一年內電動車充電量達標後一車補2000元
在推廣新能源汽車方面,海南省一直走在國內的前列。日前,海南省工信廳印發《海南省2022年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加快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確保2022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在新增車輛中佔比超過30%。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汽車使用環節,對在海南省個人及其他領域購買新能源汽車(不含已申領補貼的新能源貨車、環衛車、旅遊客車、班線客車)新車並在省內註冊登記的,在可提供核算充電量的情況下。
自車輛註冊登記起一年內充電量大於2000度(含)每輛可申領2000元充電費用補貼,小於2000度每輛可申領1500元充電費用補貼。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含郵政快遞及城市物流配送車輛)新車並在省內註冊登記的,自車輛註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3萬公里後,按重型、中型、輕型及以下每輛車分別可申領3萬元、2萬元、1萬元的運營服務補貼。
鼓勵使用新能源環衛車。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城市環衛車新車並在省內註冊登記的,自車輛註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1萬公里後,每輛車可申領2萬元的運營服務補貼。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旅遊客車、班線客車新車並在省內註冊登記的,自車輛註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3萬公里後,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輛車分別可申領2萬元、1.5萬元、0.8萬元的運營服務補貼。
鼓勵淘汰老舊汽車。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海南省註冊登記後,報廢其名下在海南省註冊登記的老舊汽車(首次註冊登記時間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記在其名下),可申領8000元報廢舊車節能減排綜合獎勵。每位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獎勵。
今年海南省還將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試點。在2021-2022年試點期內,對巡遊出租車、中重型卡車等重點應用領域示範應用項目給予獎勵。
其中,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於100輛並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巡遊出租車項目,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的獎勵;
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於50輛並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中重型卡車項目,一次性給予400萬元的獎勵。示範應用項目不超過10個,以申報項目綜合評選結果為準。
此外,海南省還將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全省2022年新建充電樁2萬個以上,確保2022年底純電動汽車與充電樁總體比例保持在2.5:1以下。實現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在全省高速公路服務區、鄉鎮100%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