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退休員工起訴騰訊公司和自媒體網絡侵權索賠160萬元
劉虎收到的法院傳票顯示,湯計訴他和騰訊公司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將在今年3月21日開庭。本文圖片受訪者供圖因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新華社記者幫山西商人“平事”受贈250多平洋房》,原媒體人劉虎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公司)被新華社內蒙古分社退休員工湯計以網絡侵權為由起訴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法院。
劉虎2月24日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他已收到法院的開庭傳票,新城區法院將於今年3月2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
湯計則向澎湃新聞表示,所有的東西法庭上見。
新華社退休員工起訴騰訊和自媒體網絡侵權
原告湯計在民事起訴狀中寫道,2022年1月10日,微信公眾號“巴蜀獨立評論”推送原創文章《新華社記者幫山西商人“平事”受贈250多平洋房》(以下簡稱:涉案文章),作者為劉虎。涉案文章通過整合方式,大量引述其他自媒體賬號及相關人員關於湯計的不實言論。
公開資料顯示,劉虎曾先後在國內多家媒體擔任調查記者。
湯計在起訴狀中舉了三個例子,分別是:1、引用公眾號“鵜鶘說”文章內容“湯計……利用身份影響力,干預司法走向……他自己則獲得了呼和浩特市恆大翡翠華庭小區首期14棟一套價值159萬餘元的洋房”;2、“宏泰(注:內蒙古宏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泰公司)公司幾位股東認為……湯計涉嫌受賄、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干預司法等多項犯罪活動”;3、“一位曾經在呼和浩特市媒體工作的人告訴筆者(注:劉虎)’消費呼格(注:呼格吉勒圖)是一方面,這個電影也是湯計淫威來源’”等。
起訴狀寫道,除了大量引用不實言論,涉案文章還稱經“筆者實地探訪”,宏泰公司高管說“湯計實際沒有出一分錢房款,錢由我們宏泰公司支付了”;“內蒙古資深記者告訴筆者,呼格吉勒圖案的翻案……跟湯計的內參根本沒有直接關係,他卻貪天之功”。
湯計向法院提交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民事起訴狀。除此之外,湯計對涉案文章中“湯計是否涉嫌違規違紀和違法犯罪?……中紀委駐新華社紀檢組已對此立案調查……豐鎮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等亦在調查核實相關情況”有異議,認為劉虎明知上述關於湯計的言論是否屬實仍在核查中。
湯計據此認為,涉案文章在明知相關部門正在調查、結果待定的情況下,大量整合、引述未經核實、缺少事實依據的不實言論,嚴重誤導了公眾,使公眾誤認為湯計有違法亂紀行為;劉虎探訪所得的所見所聞已經超出客觀評價的範疇,也具有明顯的誤導性。
起訴狀寫道,涉案文章發表後產生極大的瀏覽量,並在新浪微博等其他自媒體平台進一步轉發、擴散,嚴重損害了湯計的名譽,降低了社會評價,侵害了湯計的名譽權。
其次,涉案文章所謂“資深記者”關於湯計因呼格吉勒圖冤案平反所獲榮譽屬於“貪天之功”等言論,是對湯計所獲榮譽的詆毀、貶損,侵害了湯計的榮譽權。
湯計認為,劉虎作為涉案文章的作者,應當立即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原告名譽、榮譽,並承擔賠償責任。騰訊公司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有責任對微信公眾號平台上發布的文章內容進行審核、把控,涉案文章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和榮譽權,原告有權要求騰訊公司對涉案文章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防止侵害進一步擴大,永久關閉“巴蜀獨立評論”公眾號,並就原告的各項損失與劉虎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湯計提出的訴訟請求包括:騰訊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對“巴蜀獨立評論”發布的侵害湯計名譽權、榮譽權的全部文章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關閉賬戶等必要措施;劉虎連續三十日在“巴蜀獨立評論”頭條文章以及全國公開發行的中央級媒體報紙上向湯計公開賠禮道歉;劉虎賠償湯計經濟損失10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萬元,以及湯計維權產生的公證費、保全保險費、保全費、律師費等10萬元,騰訊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原被告雙方均表示法庭上見
劉虎對此表示,湯計屢屢干預司法並以其女兒湯苜名義受贈恆大地產一套商品房的證據是確鑿無疑的,作為退休的國家幹部,他這是犯罪行為。湯計以名譽侵權為由提起訴訟走上法庭,只會讓他違紀和違法犯罪的證據加以固定,目前他已委託律師應訴,到時候法庭上再和湯計慢慢說。
澎湃新聞按起訴狀上的電話聯繫騰訊公司,接線工作人員表示,她會將此起訴情況向相關部門反饋,屆時再由相關部門作答。
對於此次提起訴訟及此前被舉報,湯計2月24日中午告訴澎湃新聞:“我是所有的東西在法庭上見,這也是我的原則,所以你也不要問了……劉虎他自己願意卡拉OK,自娛自樂,他就自己玩去吧,我跟他法庭上見,其他的不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