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法案強制科技巨頭分享更多數據給第三方
當地時間週三,歐盟公佈了新的立法提案,將強制亞馬遜、微軟或特斯拉等科技巨頭分享更多數據,放鬆對某些商業和工業數據的控制。歐盟委員會公佈了名為《數據法案》(Data Act)的提案,旨在幫助小公司在競爭中趕上大公司,從智能家電到汽車等聯網產品產生的非個人數據中獲利。所謂非個人數據,是指不包含任何識別個人身份信息的數據。
歐盟官員表示,他們制定這項新法律的目標是,通過迫使企業達成數據共享協議,允許消費者在用聯網設備時在相互競爭的服務提供商之間做出選擇,從而幫助打開更多的數據市場。許多條款不僅僅適用於大型科技公司。
歐盟官員舉例稱,消費者顯然希望將智能洗碗機或汽車產生的數據發送給第三方維修服務機構而不是製造商,這可以幫助用戶獲得更便宜的服務。工廠老闆則希望將機器人收集的信息與第三方公司分享,以幫助優化其性能。
《數據法案》還規定了雲計算和邊緣服務的合同要求和互操作性標準,以簡化在不同提供商之間切換服務的流程,使企業更容易轉向競爭服務,並使數據更容易在不同行業之間使用。
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週三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希望確保數據創造的價值分配更加公平。從智能手到聯網汽車,我們購買的產品生成的數據越來越多,而目前持有和使用數據的主要是這些產品的製造商。我們希望讓消費者和公司更多地控制他們的數據可以做些什麼。”
該提案現在將提交歐盟國家和歐洲議會批准,但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生效。許多公司擔心,新規定將損害非歐盟企業的利益,並加大與歐盟之間的數據流動難度。根據提案,即使像谷歌這樣的超大型科技公司也不太可能從簡化數據傳輸中受益。
計算機和通信行業協會的公共政策主管亞歷山大·勞雷(Alexandre Roure)表示:“如果《數據法案》保護機密商業信息,平等對待所有公司,並避免造成新的數據流限制,那麼它將有助於歐盟實現其數字雄心。”
該提案還列出了其他規則,包括:
——禁止公司簽訂不公平的合同,包括限制它們與小公司共享數據;
——在發生洪水或森林大火等公共緊急情況時,公司有義務向公共部門提供數據;
——公司必須允許互聯設備用戶訪問其生成的數據。
歐洲監管機構始終在穩步製定更嚴格的規則,規定公司如何處理用戶數據。愛爾蘭數據保護局目前正在考慮歐盟與美國之間的《隱私盾》(Privacy Shield)協議合法性,該協議允許公司跨越大西洋傳輸大量商業數據。
《數據法案》還將要求公司引入保障措施,以阻止非歐盟政府訪問數據,並迫使公司允許用戶在雲服務提供商之間免費傳輸數據。
IBM歐洲高級法律和政策經理埃米莉·彼得拉斯-索希(Emily ie Petras-Sohi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監管不應造成法律衝突,也不應對數據傳輸造成障礙。雲服務切換要求應該在避免供應商鎖定和允許雲提供商提供創新服務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由於歐盟提案中監管的目標幾乎涉及所有美國科技巨頭,美國30多名議員周三向美國總統拜登寫信,希望他能敦促歐洲領導人修改相關法案中的措辭,以便不會不公平地針對美國科技公司,因為歐盟將某些公司視為某個領域的“看門人”。
這些議員在信中寫道,他們也迫切希望採取更多行動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及其隱私,但他們認為,美國科技公司受到歐盟的特別針對。《金融時報》甚至曾援引一名歐盟議員的話稱,蘋果、亞馬遜、Facebook、谷歌和微軟等美國科技巨頭是歐洲競爭政策的“最大問題”。
他們寫道:“正如歐洲領導人已經明確表示的那樣,目前起草的立法草案並非出於對適當市場份額的擔憂,而是出於限制美國公司進入歐洲市場並支持歐洲公司的願望。” (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