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選辦公地點?看起來很美好的超前實驗
攜程集團宣布將在全公司推行混合辦公制度。從3月1日開始,每週三、週五,公司各事業部、職能部門可根據實際管理需求,讓符合條件的員工自行選擇辦公地點,既可以是家裡,也可以是咖啡廳或者度假酒店等。
攜程允許員工每週2天在家辦公:“最好能促進社會生育率的提升”
乍一看,“自選辦公地點”,這給了員工更多自由空間,是讓人羨慕的辦公模式嘗試。可是仔細一想,似乎又沒那麼美好。
就像很多網友指出的,如果在家里辦公,活兒一點都不少,那“自由”又體現在哪呢?另外,交通補貼、就餐補貼還有嗎?加班費還算嗎?在家多用的水電費,公司給報嗎?再極端點,員工在家辦公時出現意外,工傷好認定嗎?
也難怪有網友“陰謀論”地推測,攜程這是不是打著為員工謀福利的旗號,變相壓縮辦公經費呢?
當然,這些都是吃瓜群眾的猜測。這種辦公制度到底是好是壞,要看體驗過的員工如何說。據攜程的官方說法,在去年已經有1600多名員工參加過試驗,結果績效無明顯影響,離職率還下降約三分之一。
理論上分析,自選辦公地點的做法,利弊因人而異、因行業而異,可能很難有統一答案。這一“企業實驗”效果如何,是否具有推廣性,能否實現企業、員工和社會的多贏,還需要放在更長時間週期下去觀察。
從個人角度,有孩子的上班族中曾流行一句玩笑,“帶娃比上班還累,上班權當是休息”。可以設想,如果家裡有個學齡前的孩子,父母選擇在家辦公的話,怎樣才能保證不被打攪、確保工作高效率?大概率是工作沒干好,孩子也沒陪好,搞得人更加焦慮煩躁。但如果不是為了方便照顧孩子,讓員工在家上班的意義,又要少很多。
從企業角度說,能不能讓員工在家工作,需要看具體的工種。那些不需要很多內部協調溝通的、不需要用到特定設備的,或許合適,但對於大多數工種來說,在家辦公、自主選擇辦公地點恐怕都不太適用。
而如果是在家也不影響效率的崗位,似乎也就沒必要搞什麼自由選擇,乾脆直接讓員工長期在家工作更好。因為幾天在家,幾天在單位,實際上會給管理帶來很多麻煩,企業的辦公成本也未必能節省多少。
就社會趨勢來看,工作地點更自由,當然人人樂見,但其往往搭配了另一個要素:工作時間更短。比如冰島試點了幾年每週四天的工作制,也不乏一些企業讓員工在辦公時間和地點上擁有更多彈性。但整體來看,這些都屬於有些超前的“企業試驗”,全面推行的障礙仍有不少。
在我們目前的就業環境下,無論是更短的工作時間,還是更自由的工作地點,只怕也都不具備成熟的推廣條件。像攜程此次的嘗試,還是有很大的偶然性,甚至帶有很強的管理者個人烙印。它能走多遠、效果如何,都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