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的廣告技術在歐洲數字出版商的投訴中再次成為目標
週五在歐洲出版商委員會關於其數字廣告業務的反壟斷投訴中再度成為目標,這可能會加強歐盟反壟斷負責人Margrethe Vestager對該問題的調查。Alphabet公司旗下的Google在2020年從網絡廣告中獲得了1470億美元的收入,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公司都多,包括搜索、YouTube和Gmail在內的廣告佔其整體銷售和利潤的大部分。
Google廣告收入的大約16%來自該公司的展示或網絡業務,其中其他媒體公司業使用Google技術在其網站和應用程序上銷售廣告。
歐盟委員會於6月開始調查Google是否偏向於自己的在線顯示廣告技術服務而損害了競爭對手、廣告商和在線出版商的利益。
出版商貿易機構的成員包括Axel Springer (SPRGn.S)、News UK、Conde Nast、Bonnier News和Editorial Prensa Iberica,這些機構向歐盟委員會提出申訴,稱Google的廣告技術扼殺新聞出版業。
EPC主席Christian Van Thillo在一份聲明中說:”現在是歐盟委員會對Google採取實際改變而不僅僅是挑戰其行為的措施的時候了。Google已經實現了對廣告技術價值鏈的端到端控制,在廣告技術鏈的各個環節中擁有高達90-100%的市場份額。”
近年來,Vestager在三起案件中對Google的反競爭行為處以超過80億歐元(92億美元)的罰款,去年他對Google的數字廣告業務展開了調查。
Google表示,出版商從其廣告技術服務中受益。發言人說:”當出版商選擇使用我們的廣告服務時,他們保留了大部分收入,每年我們直接向我們廣告網絡中的出版合作夥伴支付數十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