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臥底10多個網絡水軍群發現網購一致好評可能是刷的
今年年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於《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規定,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規範經營管理行為,不得通過機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評,營造虛假流量。
1月14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網絡水軍由最初的簡單發帖“灌水”,逐步發展演變為實施有償刪帖、虛假刷評、造謠引流、假冒新聞媒體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2021年公安機關共偵辦相關案件2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0餘名,依法關停網絡水軍賬號620萬餘個、網站1200餘個,解散網絡群組17萬個,有效淨化了網絡環境。
網絡水軍到底是如何運轉的?其背後隱藏著哪些不可告人的秘密?為揭開網絡水軍黑幕,記者加入10多個網絡水軍群進行臥底調查。
“招收水軍,1r一個,要做的來。”在一個名為“百度貼吧組合控評”的QQ群裡,群主發送了一項任務。在群裡的《法治日報》記者私信群主並領取任務。按照群主要求,記者用自己的個人賬號,點擊進入群主提供的鏈接(評價一部電影),複製粘貼群主提供的內容並點擊發表。然後,將評論截圖保存並發給群主。
不一會兒,該群主給記者轉來一份佣金:1元錢。至此,記者才知道,任務中提到的“1r”代表的是1元錢。這是記者近期臥底網絡水軍群接到的第一單。
複製粘貼預定文案
評論越真報酬越高
之後,該群主又發布了另一個任務,同樣有寫好的一長段文案,不過這次的任務是抹黑某旅遊度假村,且文案用詞十分粗暴、惡劣。“你只需要用你的賬號把這些文字複製粘貼上去就行了。”群主如是說。
當記者質疑文案內容是否過於不堪,會不會影響不好時?群主解釋道:“咱們做水軍的,只是為了完成上面派下來的任務,不需要關心後續影響。這類任務很多,做多了你也就覺得正常了。”
記者以剛入行需要適應為由沒有接這單。但通過與該群主多次交流,且在不斷加入其他水軍群的過程中,記者對網絡水軍運作模式有了深入的了解。
據該群主介紹,網絡水軍業務來源廣泛,以娛樂圈為例,有的小明星為了出名,會僱傭水軍來漲人氣,其經紀公司會把任務交給專門做網絡水軍的組織,組織再僱傭大量水軍,冒充該明星的粉絲在網上進行正面評價,製造該明星大受追捧的假象。
一明星的粉絲小張告訴記者,有一天,她所在的粉絲群管理員找到她,詢問是否願意提供資金為其所粉的明星刷流量。原來,該明星參演的電視劇馬上開播,“粉頭”準備僱傭水軍為電視劇刷評論。小張這才知道電視劇評論下面如此整齊劃一的應援標語出自哪裡。
實際上,記者所在的上述水軍群,屬於水軍產業鏈的最末環,是人數最龐大的一環。這一環也分為兩類:一類人數少,是幾百人不等的精品群;另一類人數多,是1000人以上的任務群。兩類水軍群有何不同?據記者調查了解,任務群往往就是純粹的複制+粘貼,評論的文案幾乎一致;而精品群,評論時不僅要圖文並茂,評論內容也各有不同,要讓評論看起來更加真實。後者更加複雜,相應的報酬也更高。
記者隨後加入了一個精品群,該群的“主攻”業務是某大型電商平台。每次群主將商品鏈接發到群裡,群友接單後,群主會給每個領取任務的群友發送不同的文案和視頻圖片。之後,接任務的群友要用自己的個人賬號拍下商品,上傳群主預先給的評論內容。
按照要求,記者參與完成了其中一單任務——拍下水果,向群主提供了下單截圖和評論截圖。群主核實後,將本金和佣金(1.5元)一併轉給了記者。記者在網絡水軍群臥底發現,水軍們的“工作範圍”可謂廣泛——商品好評、影視控評、短視頻熱度、假粉絲等,凡是需要網絡用戶參與的領域,幾乎都有他們的身影。對此,一名用過網絡水軍的公關公司工作人員說,常言道“三人成虎”,水軍的目的就是製造龐大的輿論引導網民,從而達到雇主預想的效果。
水軍群裡生意興隆
完成任務迅速解散
水軍群不僅“涉獵廣泛”,每天更是“生意興隆”。記者最早加入的那個水軍群,據統計,一天之內,群裡發布的各類任務就多達436條。而在高峰期,任務更是以分鐘為單位被分派到群裡。
在記者加入的10多個網絡水軍群中,每個群都有千餘人。分派任務的人為了隱蔽,經常將群名起一個和水軍毫無關係的名字,如踏雪而歸、歡聚一堂等。其中,有些群被設置成全體禁言,只有群主才能發言。還有一些群主發布任務後,會把接任務的群友拉到一個新群或討論組,在任務完成後又快速將該群解散。
記者發現,在一些精品群,為了讓水軍更加接近真實用戶,群主還會對水軍進行“入職培訓”。
由於記者在多個網絡水軍群中一直積極發言,被管理員推薦到了精品群中。
進入精品群後,在接第一個任務前,該群管理員便添加記者為好友,並發送了一個文檔用以培訓。點開文檔,裡面的內容用兩個字可以概括:“話術”。比如對面膜的評價,首先說“寶貝收到了,用起來很不錯,國貨之光”,之後就說“這個牌子的效果非常好,敏感肌使用一點問題都沒有、精華特別多,包裝精美、物流快”,最後推薦“值得管不住手又愛美的朋友入手,姐妹們快閉眼入”。
“學習”後,記者在該群接了第一單任務。雇主是入駐某網絡平台的一名美妝博主,為了讓她家的面膜大賣,僱傭水軍來她家售賣的面膜下面刷好評,但不要普通的好評,而是要“走心”的精彩評論。管理員告訴記者,創建精品群的目的正在於此,現在普通水軍刷評論的作用不大了,只有精品評論才能讓人信服。
此次任務需要記者扮演一名“資深體驗員”,並表示用了這款面膜後頗為驚喜,於是撰寫了長篇“種草”文章。當然,評價文案的框架是提前設定好的,但需要記者按照這個思路添油加醋進行發揮,以增加可信度。
據了解,這類任務在水軍群裡被稱為“推廣”。
記者和該管理員接觸多次後,對方竟有意將記者“拉入麾下”,成為他們組織的成員,承擔類似水軍群群主的工作。
為更深入調查,記者同意了該管理員的邀請。之後,記者的工作從原來的接任務變成了派任務:每天從更加高級、更加隱蔽的群裡獲取任務,然後作為“小頭目”在扣除自己的利潤後,轉發到水軍群裡。每個任務的價格在0.5元到1.5元不等。水軍群群主可以從中抽取百分之二十作為利潤,自己留下。其間,記者也接到幾個金額比較高的大任務,如關注某企業微信公眾號等,由於操作複雜,而且有時還需要錄入個人信息,因此報酬也水漲船高。在高佣金的誘惑下,這些任務很快會被一些群主接走。
記者嘗試接過一個刷評論的任務,在發到群里後,立刻有幾十人前來領任務,之後的兩個小時裡,記者的QQ對話框中一直擠滿了對話窗口,或是接任務或是完成任務後前來領賞的。
為更進一步深入調查,記者向該管理員提出“升遷”的意願,被拒絕。該管理員稱,“大頭目”都是給雇主的親信準備的,因為這裡面“油水”多,沒有關係的人輕易是進不去的。“拿影視圈來說,你需要和某個藝人的經紀公司扯上關係,才有機會當上’大頭目’,畢竟沒有人知道你是不是替別人家來搞破壞的。”該管理員說。
水軍行為涉嫌違法
需要多方協同治理
電視劇、電影好評如潮但是並不好看;看直播的時候經常會飄過大批相同的彈幕;一篇文章的閱讀量頃刻間便上漲到10萬+;網絡購物的時候許多評價總是出人意料的一致……隨著調查的深入,上述情形似乎有了答案。
那麼,網絡水軍是合法存在嗎?
在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姚金菊看來,網絡水軍一般指受僱於公關公司或網絡組織,由公關公司或組織支配,出於炒作或詆毀等目的,為他人發帖回帖造勢的群體。水軍通過發帖進行炒作詆毀其他市場經營主體進行非法牟利,是違法犯罪行為。
北京京鼎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星水說,網絡水軍行為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干擾破壞網絡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水軍行為侵害人身權益的,不但要停止侵害、彌補過錯,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僱傭、組織、教唆或者幫助他人發布、轉發網絡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被侵權人請求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上述司法解釋還規定了承擔責任的方式:人民法院判決侵權人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或者恢復名譽等責任形式的,應當與侵權的具體方式和所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當。侵權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在網絡上發佈公告或者公佈裁判文書等合理的方式執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侵權人承擔;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嚴重精神損害,被侵權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請求其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目前,水軍群體仍活躍於各大網絡平台,如何進行規制?
姚金菊認為,水軍的規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多管齊下才能取得明顯成效。首先,社會大眾要增強法律意識,加強網絡規範使用的社會宣傳,讓人們意識到在網絡上惡意造謠及通過水軍盈利的途徑是不合法的,涉嫌違法犯罪,進而嚴格規範自己的網絡行為。在使用互聯網時,遵守互聯網平台的規定,理智看待互聯網上的內容。同時要加強自身防範意識,不接受他人教唆,不跟風進行評論或刪帖、發帖。
其次,網絡平台要繼續提升自身對網絡用戶的管理能力和內容審核力度。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年年初發布關於《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第六條提出“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身份信息進行虛假註冊的,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第九條提出“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審核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用戶註冊、賬號管理、信息審核、日常巡查、應急處置等管理措施,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能力”。這些規定通過後,在很大程度上會加大網絡傳播成本。
再次,各個執法監管部門間對網絡水軍的規制要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尤其是行政執法部門,要進一步釐清網絡水軍的認定要件,明確更具體的治理手段。
□ 本報記者韓丹東□ 本報實習生王意天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