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博通在11億美元加州理工學院專利案中贏得新損害賠償審判
獲悉,蘋果和博通於當地時間週五在一起專利案中贏得了新的審判,該案將迫使他們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11億美元。此前,陪審團在2020年裁定,這兩家公司在2010年至2017年期間侵犯了跟iPhone、iPad、Mac和其他設備中的Wi-Fi技術有關的專利。
週五,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撤銷了賠償金,稱其不合理並下令重新審判。法院稱,用於賠償的“兩級”系統涉及每家公司的巨大差異的專利費率,其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蘋果、博通和加州理工學院都未立即回應評論請求。
加州理工學院在2016年起訴了蘋果和博通,稱這兩家公司侵犯了該校跟無線數據傳輸有關的專利。蘋果則在法庭文件中辯稱,它不應該被捲入這場訴訟,因為它和其他許多手機製造商一樣,使用的是現成的博通芯片。
陪審團則不同意,裁定蘋果必須向加州理工學院支付8.378億美元,博通必須支付2.702億美元。這11億美元的裁決是美國最大的專利案之一。
上訴法院於週五確認了2020年陪審團對蘋果和博通侵犯加州理工學院兩項專利的認定,但下令對第三項專利進行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