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光速是這個取值?
據國外媒體報導,我們都知道光速是每秒299792458米,但光速為何偏偏是這個值、而不是其它數字呢?我們為何又對這種電磁波的速度如此關注?為何光速會成為物理學的重要基石?這都是因為,光速其實頗為古怪。
考察光速
第一個意識到光有速度的人是一位名叫奧勒·羅莫的天文學家。在17世紀末時,他對木衛一的一些奇怪行為產生了強烈興趣。每隔一陣子,木星就會擋在這顆小小的衛星前面,使之暫時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但這種現象發生的間隔似乎會在一年之內不斷變化。看來要么是木衛一的軌道有什麼奇特之處,要么是另有原因。
觀察了幾年之後,羅莫終於將這種現象與原因聯繫在了一起。當我們看見木衛一被木星擋住時,我們正處在地球公轉軌道的某個位置上。但等幾天后、我們再次看見木衛一被遮擋時,我們所在的位置已經和前幾天稍有不同了,也許離木星近了些、或是遠了些。如果我們離木星的距離比上次遠,就意味著我們要多等一小段時間才能看到下一次遮擋,因為光線需要多走一段距離才能到達地球;反之也是同理。
只有光速是有限的,才能解釋木衛一被木星遮擋的時間間隔會不斷變化的現象。
光速有意義
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裡,人們開展的持續觀測不斷鞏固了對光速的測量結果。但一直到19世紀中葉,物理學家詹姆斯·克拉克·麥克斯韋在無意間“發明”了光,系統性理論才開始形成。
當時,麥克斯韋正在研究電與磁之間的關係。在此過程中,他發現了一套可以解釋所有獨立觀測結果的統一理論,為我們如今所知的“電磁力”奠定了基礎。他通過方程式發現,變化的電場可以產生磁場,反之亦然。因此,電波可以生成磁波,後者反過來又可以生成電波,如此循環往復
麥克斯韋在計算這種所謂“電磁波”的傳播速度時,得到的數據竟和科學家們幾個世紀以來測得的光速數值相同。由此可見,光正是由電磁波構成的。
這個理論一直沒遇到什麼問題,直到幾十年後,愛因斯坦意識到,光速其實和光毫無關係。他在研究狹義相對論時意識到了時間與空間之間存在某種關聯,共同交織成了所謂的“時空”。但眾所周知,時間與空間截然不同,“一米”和“一秒鐘”或“一年”根本不是一回事,可以說是南轅北轍。
那麼,這兩個概念怎麼可能聯繫在一起呢?
這當中需要有某種“黏合劑”,讓我們能夠將空間運動與時間運動相互轉化。換句話說,我們需要知道一米長的空間對應的時間是多少,即需要確定一個轉化率。而愛因斯坦發現,有這麼一個常數、或者說速度,可以幫我們算出時間與空間之間的對應關係。
愛因斯坦的理論並未指明這個數字究竟是多少,但當他將廣義相對論套用到麥克斯韋方程組中時,發現這個轉化率恰恰就是光速。
當然,這個將時間與空間統一起來的基本常數並不知道什麼是電磁波,也壓根不在乎,畢竟它只是個數字而已。但麥克斯韋卻在對此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提前算出了這個數字。這是因為所有無質量的粒子都能夠以這個速度運動,既然光也沒有質量,自然也能按這個速度傳播。這樣一來,光速便成為了現代物理學的一塊重要基石。
但為什麼偏偏是這個數字、而不是其它隨便的某個數字呢?為什麼大自然偏偏選了這一個?究竟發生了什麼?
光速無意義
說到底,數字本身其實並不重要。畢竟它是有單位的:米/秒。在物理學中,任何帶單位的數字都可以改變取值,因為我們首先要對它的單位進行定義。例如,要想以“米/秒”的形式表達光速,首先要決定“一米”和“一秒”究竟意味著什麼。因此,對光速的定義是與對長度和時間的定義緊密相連的。
在物理學中,我們更關注那些沒有單位或維度的常數,即在物理理論中僅以數值形式存在的數。這些數字似乎要基本得多,因為它們不需要依賴任何定義。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日後結識了某個外星文明,我們也許無法理解它們測得的光速,但對於那些沒有維度的常數,我們則可達成共識,因為只是單純的數字而已。
所謂的“精細結構常數”就是這樣一個例子,它是光速、普朗克常數、以及自由空間磁導率的結合,約等於0.007。0.007後面沒有單位,只是一個純粹的數字。
所以從一方面來看,光速可以取任何值,因為它自帶單位,因此取值會隨著我們對單位的定義而變化。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光速又不能取其它值,因為這樣一來,精細結構常數也得隨之變化。但我們的宇宙選定的精細結構常數偏偏就是0.007,對此我們也無從改變。既然這一點不能變動,並且放之四海而皆準,光速的取值也就不能隨意更改了。
那麼,為何精細結構常數偏偏是這麼個數字呢?好問題,科學家們也不知道。(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