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X希望FCC為Starlink通信頻率讓路拒絕12GHz頻譜共享申請
宇航發射服務供應商和設備製造商太空探索技術公司(SpaceX)與MVDDS服務提供商聯盟、地面電視和ISP之間的一個主要爭議點是,後者集體要求聯邦通信委員會(FCC)開放12GHz中頻段頻譜,允許後者提供基於5G的服務。FCC曾為非地球靜止衛星服務運營商(NGSO)保留了這一頻段,用於向美國客戶提供非地面服務。
MVDDS服務提供商聯盟早在2016年就向FCC提交了一份請願書(時間點在SpaceX正式推出Starlink互聯網星座之前),要求該機構修改規則,允許他們在12.2GHz-12.7GHz頻譜中提供雙向移動寬帶服務,並取消或指定NGSO固定衛星服務(FSS)頻譜分配為次要級別。
而近期SpaceX通過向FCC提交的最新文件,認為FCC應拒絕MVDDS申請,SpaceX聲稱,2016年MVDDS請求剝奪NGSO FSS提供商對12GHz中頻頻譜的訪問權的申請沒有得到最近文件的支持。
鑑於向委員會提交規則制定申請是在2016年,該聯盟認為當時該頻譜未得到充分利用是正確的。然而,從那時起,SpaceX一直是持續發射其衛星的主要實體,打算利用頻譜中存在的頻率–該公司在今天和之前的文件中一直向FCC重申這一事實。
不過,今天SpaceX衛星政策總監David Goldman給FCC秘書處Marlene Dortch女士的信卻更為直接,他們要求FCC拒絕MVDDS規則制定;這種情況在該公司之前與監管機構的通信中是不存在的。
在信中,Goldman先生再次重申了SpaceX的說法,即公司已經在部署Starlink互聯網衛星星座方面投入了相當大的資金,而且公司未來還有更多的發射計劃,這些計劃已經確定。這位高管還利用最近就此事向FCC提交的文件來印證自己說法的真實性,並反駁了MVDDS請願書所依據的第二個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