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ri專利侵權?狀告蘋果八年後小i機器人的維權官司迎曙光
在北京朝陽區大望路附近見到袁輝的時候,他穿著一件藏藍色的Polo衫,戴著細框金屬眼鏡,談吐中混合了程序員與管理者兩種不同的氣質。今年47歲的他留著一頭短髮,手腕上戴著一塊蘋果手錶,讓他比實際年紀看起來更年輕一些。
“作為一個科技從業者,我非常尊重蘋果公司,他們的產品和服務給全世界帶來了很多價值和體驗,但是我買的每一個蘋果產品,都是付了錢的,那麼反過來,如果你使用了我的專利,那麼就請付出你該付的每一分錢。”說這話時,袁輝的公司上海智臻智能(以下稱小i機器人)與蘋果之間關於專利侵權的官司,已經打了八年之久。其間,法院的判決也曾多次反轉。
不久前的6月29日,袁輝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認定他在2004年申請的“一種聊天機器人系統”專利有效。蘋果通過訴諸專利無效迴避侵權官司的策略失敗了。一時間,“中國AI創業企業打敗國際巨頭”的消息湧現出來。不過,接下來要繼續進行的侵權官司,勝負還並未可知。但袁輝相信,這場漫長的馬拉松,已經進入衝刺階段了。
從微軟出來創業
小i機器人比Siri早三年
2001年,學計算機出身的袁輝放棄了在微軟的工作,開始自主創業。公司的第一個產品是一套郵件同步系統,據他說,這是全球第一個類似的系統,不過並未取得成功。非典疫情肆虐的2003年,QQ和MSN兩大即時通信軟件開始流行起來。“大家都不能出門,只能關在家裡聊天,短信又很花錢。”袁輝回憶起當時的情景,加班到深夜的程序員們想找人聊天的時候,卻常常找不到人。
“我想,不行就自己創造一個人出來吧。”在2003年底的一個深夜裡,袁輝決心創造一個聊天機器人。這個名為“小i”的機器人誕生後,首先登陸了MSN平台。袁輝讓自己的同事們每天告訴20個好友,“我認識一個新朋友,他聊天非常有趣”,於是,“小i”就這樣靠著口口相傳的“病毒傳播”擁有了第一批用戶。此後,“小i”還陸續拓展到QQ、短信和WAP端。
2004年,是小i的誕生之年,也正是在這一年,袁輝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一種聊天機器人系統”專利。而Siri的成立,是在3年後的2007年,其被蘋果收購,則要到2010年。
從蘋果的Siri到微軟的小冰,從百度的小度到小米的小愛,這些能夠聊天、查詢信息並與人們互動的智能語音助手已經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如此多的聊天機器人產品中,小i機器人為何獨獨選中了蘋果的Siri進行侵權訴訟?
“實際上很簡單,因為在2011年,他們是我們之後第二家發布這樣一套系統的公司,而且蘋果是在全世界都很有影響力的公司,所以他們一發布我們就看到了。而且這個官司也不是現在才開始打的,我們在2012年就在上海一中院起訴蘋果侵權。”袁輝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確認一個產品是否侵權,需要經過詳細的技術評估和比對,而我們目前非常確信蘋果的Siri落入了我們專利保護的範圍。”袁輝指出,不僅是在聊天機器人這麼一個產品的思路上,Siri在聊天功能的實現技術上,也侵犯了小i機器人的專利。
不過,袁輝也承認,在侵權官司幾次開庭中,雙方都請了相應的技術評估機構,也請了專家出庭作證。“侵權行為不會說因為某一方單獨認為侵權或者不侵權就能成立,法院最後的判決一定是會依據多方事實來作出的。”
專利有效性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
八年裡判決結果多次反轉
小i機器人的法務負責人丁辰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6月29日接到最高法的判決之後,公司就已經在著手做準備工作,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公司停止侵權。丁辰指出,蘋果公司在程序上已經沒有其他途徑來迴避侵權官司了,因此後續的訴訟時間不會太長。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多次就此事聯繫蘋果中國方面,但均未獲得回應。
在此之前,這場訴訟戰已經持續了整整八年。2012年6月21日,小i機器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公司專利侵權。在公開審理進行的過程中,蘋果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起行政復議,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
對於蘋果的此番操作,多位知識產權法領域的專業人士都表示,這是專利訴訟中利用規則的常規操作:你告我侵權,我就去請求宣告你的專利無效,在專利是否有效的結論定下來之前,法院就不可能判定侵權成立。
“進行曠日持久的知識產權訴訟,要花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拖得久了,有些原告就會撐不住,不得不放棄訴訟或者接受和解。”一位專攻知識產權的法律界人士表示。
經過兩次審理後,複審委員會在2013年9月決定,維持專利權有效。於是蘋果繼續提起行政訴訟,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告上了法庭。而北京一中院的判決結果是蘋果敗訴,支持了專利複審委員會的決定。
不服裁決的蘋果選擇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出乎袁輝意料的是,這一次,北京高院推翻了一審判決,撤銷了專利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小i機器人要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就該專利重新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北京高院作出該裁決的重要依據是,該專利對於功能如何實現的說明不夠詳細,不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公開性”。公開性的成立與否,也成為專利是否成立,以及侵權官司能否打下去的關鍵爭議。
北京高院作出裁決後,小i機器人在2015年5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再審。2016年12月,最高法裁定提審本案。而最高法最終的裁決,則是維持了北京一中院的判決,撤銷了北京高院的判決,小i機器人專利的有效性,最終不再是一個問題。
面臨巨大成本和輿論壓力
訴訟馬拉松進入衝刺階段
“這個專利,從人與機器人交互的模式,到裡面可能用到的具體的技術方式,比如指令或者自然語言的方式,比如經過什麼樣的流程進行處理,從技術的角度來說,講得是非常清楚的。”面對“公開性”的質疑,袁輝表示,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專利審批的權威機構,從2004年接到申請開始,經過了5年的漫長審批,中間還有兩三次打回來要求對內容進行調整,像創新性或者公開性這樣的問題,對於專利來說是最基本的,不可能沒有考慮到。而最高法的裁決也顯示,小i機器人專利的成立,沒有任何問題。
最高法的裁決,為小i機器人繼續與蘋果進行專利侵權官司亮起了綠燈。而在等來這一盞綠燈之前,袁輝表示,公司已經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堅持訴訟。
“因為官司不可能說隨隨便便就能堅持8年,而且面對的是蘋果這樣的科技巨頭。我們付出了難以估量的成本,要請律師,要安排團隊,要找相應的第三方機構。但是只要代價還能夠承受,我們就願意堅持。”袁輝表示,“如果這件事是對的,我們為什麼不堅持呢?這是一個價值觀和底線的問題。”
八年的官司下來,才剛剛確定專利的有效性。在這期間,Siri已經成為全球家喻戶曉的智能語音助手,小i機器人雖然沒有被專利官司拖垮,但仍然只是一個創業公司。2006年,小i機器人推出了全球首款中文政務智能機器人“上海科委海德先生”,2011年,小i機器人開始正式從B2C領域轉向B2B2C領域,作為國內最早實踐智能客服市場化應用的公司之一,目前已服務數百家企業,並在多個垂直行業的佔有率位居領先地位,終端客戶逾8億。包括三大運營商、各大銀行、華為聯想等科技企業客服的後台,都廣泛使用了小i機器人的技術。除了為金融行業及通用企業提供智能客服為基礎的智能化服務以外,小i機器人也已將以自然語言處理為基礎的認知智能應用於呼叫中心、智慧政務等領域。“這也是我們憑什麼可以跟蘋果公司戰鬥八年。”袁輝表示。
除了真金白銀的訴訟成本,袁輝還要面對輿論的壓力。“最開始剛剛啟動這場官司的時候,我們受到的非議和詬病是非常大的。為什麼?因為無論是媒體也好,大眾也好,大家一開始往往都會認為,這是一家小公司,是來碰瓷的,是來訛人的。”袁輝表示,而隨著大家對公司和官司的了解,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自己“不是在碰瓷,而是真的有原創的、引領世界的這樣一個技術”。
在袁輝看來,過去幾年中,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正在變得越來越完善。“雖然過去已經花了8年,但我認為未來不會再花上8年。”袁輝告訴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我相信應該會有更快的一個公正的判決,這是我們的信心和期待。”
“這場42.195公里的馬拉松,我們已經跑過了42公里,進了體育場,剩下就是195米的衝刺階段了。”袁輝表示。
專家觀點:判決反復因專利撰寫略顯簡單,侵權一旦成立賠償或和解價碼會很高
崔哲勇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曾擔任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業務專家、專利複審委員會研究處處長。
貝殼財經:蘋果訴諸專利不成立,將侵權官司拖了8年,這是業內的一種慣常操作嗎?
崔哲勇:訴訟的原告一方需要有訴訟的權利基礎,作為專利訴訟首先的前提當然是專利權穩定有效。因此蘋果公司依據專利法提出無效請求,希望通過將專利無效的方式來否定侵權成立,這是業內通常的法律手段,也是世界上通用的方式。
貝殼財經:北京一中院與高院的相反判決,體現出專利成立與否判斷中的哪些困難?
崔哲勇:本案在行政機關和各級法院的審判中結論有反复,根本的原因在於對專利文件中記載的技術信息的理解存在不一致。客觀地說,小i機器人專利的撰寫還是略顯簡單。對於這樣一個基礎性專利,如果是蘋果公司來申請的話,專利文件達到一二百頁都是可能的。但是本案這個專利寫得非常簡單。這樣就造成了不同的人閱讀專利文件給出的技術信息存在理解偏差的問題。本案審判結論經過多次反轉的根本原因也在於此。所以,對於專利案件,無論是對於它的有效性判斷還是侵權判斷,技術上的理解和認定都是最為基本和重要的,這也是案件審查的難點。
貝殼財經:如何看待最高法的裁決?互聯網領域的專利成立與否的認定標準與傳統領域是否有差別?
崔哲勇:最高法的判決對專利法第26條第3款關於充分公開的審查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這也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指南中的表述相符合,實際上對於業內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互聯網案件與傳統領域案件在專利有效性判斷上其實並無本質的區別,雖然在技術方案上存在很大的差異,但是在法律適用的標准上還是一致的。所以本案最高法的判決實際上針對任何領域都是可以普遍適用的。
貝殼財經:國際巨頭和本土創業企業,在專利訴訟面前,分別有著怎樣的優勢和劣勢?
崔哲勇:專利訴訟是一個技術和法律結合的專業判斷問題,而我國經歷30多年的知識產權法律實踐,已經形成了非常完善並且符合世界主流規則的侵權審判原則。在個案中,我認為國際巨頭面對創業企業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如果在技術上確實侵權,那麼也仍然會面臨巨大的壓力。但是國際巨頭通常持有更多的有效專利,他可以通過向對手提起更多專利侵權訴訟的方式來尋求整體壓力上的平衡。所以世界上科技巨頭公司之間的專利訴訟,最終大概率都是以和解或者相互許可的方式來終結。而且專利訴訟在世界範圍內都存在周期長、舉證難的問題,對於本地創業企業,在後續的訴訟中還可能會面臨時間和經濟上的大量投入,這也是這些企業的主要劣勢。
貝殼財經:以你的經驗來看,這場侵權官司現在已經走過了多少進度?最終結果還需要再等八年甚至更久才能產生嗎?
崔哲勇:目前小i機器人專利經過最高法的判決,已經相當程度上成為穩定有效的專利權。後續要經過侵權一審、二審或者可能的再審程序,侵權訴訟才剛剛開始。至於時間,我想對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相關司法部門可以考慮加快進度來辦理,時間應該會相對縮短。
貝殼財經:在專利有效已經確定的情況下,蘋果公司是否還有辦法繼續避免面對侵權官司?
崔哲勇:在專利制度中,蘋果公司可以採取的方式主要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或者直接在侵權程序中進行不侵權抗辯。目前第一種方式已經有相對確定的結果,雖然從法律制度上,蘋果公司仍然可以提出新的無效請求,但是找到新的、有力的破壞專利有效性的證據難度一定會大大增加。所以蘋果公司可能需要直接面對智臻公司提起的侵權訴訟。或者另一方面,通過與智臻公司溝通和解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畢竟當年Siri 在美國也面臨過侵權訴訟,也是通過和解和向原告支付費用的方式來解決的。
貝殼財經:一旦被判侵權,蘋果可能面臨的賠償金額可能會有多大?是否還可能面對在中國市場設備上移除Siri等其他後果?
崔哲勇:一旦被判侵權成立,根據專利法的規定,蘋果公司會面臨侵權賠償和停止侵權的責任。侵權賠償的估算方法通常是根據侵權產品的數量和單個手機中專利所佔的價值金額來計算的。這麼多年來蘋果在中國的手機銷量應該有十幾億台,那麼他所面臨的賠償額會是很高的。而移除Siri是停止侵權的一種可能的結果,蘋果公司如果通過技術上的升級,能夠使Siri避開專利的保護範圍,那麼也是可以的。但是對於升級前已經構成侵權的賠償責任,蘋果公司還是要承擔的。
貝殼財經:如果蘋果選擇和解,可能要付出的價碼會有多高?
崔哲勇:成熟的企業在運用專利制度的時候,更多是為市場服務的。專利侵權訴訟,除了直接的賠償費用之外,更嚴重的是面臨的停止侵權責任的問題,因為這意味著市場的完全喪失。所以蘋果需要綜合自己的侵權可能性、侵權訴訟抗辯成立的可能性以及剛才說到的技術上升級規避的可能性,進行綜合判斷。最終的和解方案是綜合衡量後談判的結果。但是根據之前蘋果在美國侵權訴訟中的和解金額,以及智臻公司為此付出的成本,和解仍然是一個很高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