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叫停電商補稅:不得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撒網自查補稅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在網站公佈了《關於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徵收“過頭稅費”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
這相當於叫停了此前個別地方稅務部門向網店推送“風險自查提示”,要求企業自查3年以來存在的稅務漏報問題並補繳稅款的行為。
此前,多位網店店主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他們在5月份收到了當地稅務部門通過電子稅務局發送的“風險自查提示”,提醒他們存在少記營業收入風險,要求企業自查3年以來存在的漏報問題並補繳稅款以及滯納金。該提示主要提醒商家存在網上銷售商品少記營業收入的風險。
具體來說是指在天貓、京東等電商平台開設網店的企業,其向稅務部門申報的銷售收入與電商平台所統計的銷售收入差異較大,需要補繳營收差額所產生的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風險自查提示”所提及的數據分析時間範圍是2017年至2019年,也就是說,網店商家要自查3年以來的營收漏報風險,並補繳相應稅款。
網店商家之所以會產生漏報營收,是因為網店均採取線上方式經營,其真實銷售收入數據只有平台掌握;另一方面,網店上報稅務部門的銷售收入往往只是開發票的那部分收入,而很多消費者是不要求店家一定開票的,差值由此產生。
國家稅務總局在上述通知中明確提出,要主動適應新經濟不斷發展的新要求,持續完善支持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大力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繼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不得專門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組織開展全面風險應對和稅務檢查。
國家稅務總局提醒稱,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能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不能用泛泛的方法解決個性化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好稅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準確把握稅務執法的時度效,提高工作的精準性和精細度,防止粗放式管理和執法。
在上述通知中,國家稅務總局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堅持依法規範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堅決壓實主體責任,嚴禁徵收“過頭稅費”、違規攬稅收費以及以清繳補繳為名增加市場主體不合理負擔。堅決不搞大規模集中清欠、大面積行業檢查,堅決禁止採取空轉、轉引稅款等手段虛增收入。
此前,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點名通報了河北省景縣違規徵稅問題。國辦督查室發現,景縣政府及有關單位存在不切實際壓稅收任務、搞稅收排名,集中清繳補繳欠稅,向企業分解稅收任務、徵收“過頭稅”,以扶貧名義攤派捐款,以及不顧財政困難舉債搞迎檢、辦大會等問題,引起企業和群眾不滿。
此後,國家稅務總局召開了全國稅務系統視頻會議,要求堅決查處徵收“過頭稅費”等違規行為,堅決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和依法組織收入原則,更好服務“六穩”“六保”大局。
以下是通知全文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徵收“過頭稅費”的通知稅總發〔2020〕29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精神,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現就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徵收“過頭稅費”有關要求進一步強調如下:
一、堅決防止違規徵稅收費
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堅持依法規範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堅決壓實主體責任,嚴禁徵收“過頭稅費”、違規攬稅收費以及以清繳補繳為名增加市場主體不合理負擔。堅決不搞大規模集中清欠、大面積行業檢查,堅決禁止採取空轉、轉引稅款等手段虛增收入。建立健全稅費收入質量監控和分析機制,利用大數據完善分區縣、分稅種、分時段的收入實時監控體系,對收入畸高畸低等異常情況,及時分析排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並建立典型案例通報製度,強化以案示警的作用。要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匯報,進一步爭取對依法依規組織稅費收入的支持,避免採取不當的組織收入措施。上級稅務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稅務部門組織收入工作的監督指導,想方設法幫助其化解徵收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壓力。
二、不斷改進稅收風險管理
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稅收風險管理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基於大數據的“雙隨機、一公開”“信用+風險”監管方式,切實增強稅收風險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既有效防範和打擊偷騙稅行為,又盡最大可能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統籌發揮好稅收風險管理服務自主遵從和規範稅收秩序的功能,以服務為導向,強化事前精準提示提醒,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重視和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對推送風險的自訴權益,促進其及時補正、精準糾錯,避免違法違規風險;以規範為目的,強化事中精準控制、事後精準應對,嚴厲精準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稅違法行為,防止稅收流失,維護國家稅收安全。
三、積極支持新業態健康發展
主動適應新經濟不斷發展的新要求,持續完善支持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大力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繼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不得專門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組織開展全面風險應對和稅務檢查。積極運用稅收大數據,深入分析線上經濟發展情況,完善精準化、精細化稅收服務和管理措施,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支持新興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四、不折不扣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進一步落實落細黨中央、國務院出台的系列稅費優惠政策,不斷鞏固和拓展政策實施成效。結合疫情防控,動態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及時通過“雲課堂”、線上答疑等方式,回應稅收熱點問題,深入開展針對性政策解讀和輔導,助力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適時開展減稅降費督查,狠抓發現問題整改,強化跟踪問效,暢通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紅利直達困難企業、直達市場主體。
五、持續優化辦稅繳費服務
大力鞏固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進一步擴大網上辦稅繳費事項範圍,確保主要辦稅繳費事項均能網上辦理。簡化優化稅費申報手續,加快推進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主附稅合併申報和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繼續深化與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搭建“稅銀互動”信息共享平台,擴大受益範圍,增進線上辦理便利,更好滿足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需求,助力緩解市場主體融資難題。
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能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不能用泛泛的方法解決個性化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好稅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準確把握稅務執法的時度效,提高工作的精準性和精細度,防止粗放式管理和執法。要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等渠道和實地走訪、第三方調查等方式,深入開展向納稅人、繳費人問需活動,積極幫助紓困解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促進稅收工作質效新提升。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