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登上微博熱搜:申請七糧液商標被駁回
“五糧液申請七糧液商標被駁”登上微博熱搜。據媒體報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五糧液公司申請註冊的第9047717號“七糧液”商標(訴爭商標)與他人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原審法院及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訴爭商標不應予以核准註冊的結論正確。
五糧液公司的相關上訴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糧液公司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五糧液”商標為馳名商標,出於保護需要,“七糧液”商標註冊很有必要。
律師認為,五糧液公司這一主張有其現實需求的合理性,但正如法院在判決中指出,不同的註冊商標有各自獨立的商標權,馳名商標也不例外,且馳名商標的意義主要在於擴大保護,可以阻止他人在非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或使用與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但在該案中不能證明爭議商標可以當然獲得註冊,除非五糧液公司能夠利用其馳名商標將該案的三件引證商標撤銷或無效,才能消除爭議商標獲得註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