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直播跳江被行拘:公共資源不是給“黑紅”糟蹋的
一則“網紅為博眼球外灘直播跳黃埔江,被警方撈起後拘5日”的新聞,引發熱議。據澎湃新聞報導,近日,某直播平台的主播朱某因網上“黑粉”攻擊而心生不滿,為了表現自己的勇氣,在外灘直播跳江,雖然直播平台快速反應採取了封號措施,但仍有1000多名網友為其直播視頻點贊。
事發現場,該男子完全不顧現場民警和圍觀人群的勸阻,專注於網上直播,縱身躍入黃浦江中後,被民警撈起並送醫檢查。此後朱某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行拘5日。
時值週五傍晚,外灘遊客熙攘,選擇在這樣的時間與場所直播跳江,朱某顯然是計劃好的,要的就是轟動效應。可此舉不只是給自己帶來危險——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溺水事故;還會給公眾帶來安全隱患——就算沒引發踩踏,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背景下,引起民眾圍觀擁堵都有風險。
更何況,直播跳江的舉動還導致多部門出動:堤岸上,消防隊員、外灘巡邏執勤保安、“120”急救車均趕到現場;水面上,上海市公安局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公安巡邏艇也應急在側……可他依舊是“你勸阻你的,我直播我的”,這也造成了不小的公共資源耗費。
可以說,朱某的舉動,不僅是對自身安全的不負責任,更是拿公共秩序和公共資源為自己博眼球的行為買單,公德意識和法治意識可以說是雙雙缺位。
近年來,網絡直播行業風生水起,湧現出了一大批影響力巨大的優質網紅,但也有些網紅為了博出位無所不用其極:有些涉黃涉暴,像前不久有夫妻自導自演“網約車司機性侵直播”;有些租豪車在機動車道上佔道拍攝,或不顧車來車往在機動車道上拍攝跳舞視頻。
這些行為不僅擾亂了公共秩序,在網上傳播後還可能引發效仿,進一步放大負面效應。種種出格亂象,不僅讓“網紅”進一步被污名化,也阻礙了直播行業的健康發展……這些人本也配不上“網紅”的稱謂,稱其為“網黑”或許更恰當。
在朱某跳江過程中,直播平台快速反應採取了封號措施,相比於一些與炒作者沆瀣一氣賺流量的平台,這樣的做法稱得上亡羊補牢。也只有對直播跳江等“網黑”行為人人喊打,網紅才能洗淨污名,重獲認同,行業才能獲得良性發展。
回到此事,本為博眼球“吸粉”,沒想到換來的卻是被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朱某可謂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他落此下場也純屬咎由自取。
對於此類試圖通過“非常規”手段走紅的網紅們,就該重拳出擊,不僅要讓他們紅不起來,更要讓他們付出被“拉黑”的代價。這樣才能讓他們知道,網紅的“紅”也該體現在對公共規則與公序良俗的守護上,而不能是為了“紅”不顧法律與道德邊界,也不能把公共資源肆意糟蹋。